加大处罚力度,打击学术不端

学术造假就是诈骗国家科研资源,必须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唯有将行政禁入的“永久化”与刑事追责的“常态化”相结合,形成梯次分明的惩戒体系,才能真正以外部威慑倒逼内部自律,守护科研诚信的底线,打造干净的科研环境。

责任编辑:辛省志

2026年8月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称“自然基金委”)官网通报了2026年第二批科研不端和违规行为案件处理情况。

比起2026年上半年的第一批通报(20起),第二批通报数量(31起)更多,性质也更严重,甚至包括多名“杰青”主导的科研项目。这些案件中,买卖数据和论文有之,抄袭剽窃有之,伪造篡改数据有之,学术不端与违规情事触目惊心。对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自然基金委的处理措施也高度一致:已获资助的项目被撤销,已拨付的经费被追回,责任人被取消基金项目申请与参与申请资格三到七年不等,责任人被通报批评并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管理失职的单位也被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通报里的学术不端案例,其危害性远不止学术不端而已。如果涉案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可能还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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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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