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还是“起号”?操纵网络的手,请先放开孩子
“保护儿童”,是必须坚持的立法精神,也是理应秉持的人伦底线。即使该女子真认为自己遭到“侵犯”,要“维权”,也应注重分寸。
近年来,通过制造对立、渲染矛盾、炒作纠纷收割流量、“暴力起号”的情况屡见不鲜,构成一种极其恶劣的畸形生态。
参照、比对现实中的“医闹”等,网络上的这类行为亦可被统一称之为“网闹”。无论是网络平台方还是公检法机关,都应认识到其危害性。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女子指控4岁男童“摸臀”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经媒体多日追踪,事件原委已基本清楚:8月26日,长沙一家餐厅里,一名手拿玩具的男孩在奔跑中触碰到站在柜台前的女子的臀部。该女子随后抓住男孩不放,认定对方是故意的,是“性骚扰”。当事女子要求男童父母当面道歉,或录制三人在场的道歉视频,另外要求对方承诺好好管教孩子。男童父母已当面对其口头道歉,也支付了她自称“呼吸性碱中毒”后就医的医药费,但进一步书面甚至视频道歉的前提是当事女子要为男孩造成的损伤道歉,而她认为这并非其“主观”过错,拒绝道歉。
事件陷入僵局后,女子将此事发到社媒,引起轩然大波。而从上述经纬可以看出,此事的是非曲直不难辨明。男童在奔跑中确实触碰到女子的臀部,但以此就给一名四岁男童打上“性骚扰”的标签,是极其荒谬的。四岁孩子心智发育远未成熟,不具备性意识,指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校对:吴依兰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