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法艾滋病“双轨告知”制:平衡个人隐私与他人健康

不少事例证明,指望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主动向亲密关系人披露患病或感染情况,在现实中是相当靠不住的。

责任编辑:辛省志

2026年9月23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有义务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与本人有性关系者、申请结婚登记对方当事人。引人瞩目的是,《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还规定,如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不履行告知义务,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并给予医学指导。这一规定,对于保护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性伴侣的健康权,防止艾滋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性传播在艾滋病的三种感染途径里是最常见的一种。考虑到这一特性,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个人隐私权,就不能以另一半的生命健康权为代价,而应当做出合理的让渡。尊重另一半的知情权,也是保障另一半的生命健康权。

但长期以来,艾滋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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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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