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员工实名举报:事涉公共利益“内部专项核查”恐还不够
这起“员工实名举报高管”事件,应交由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及时查明并公布真相。无论结果如何,此案都警示招投标领域可能仍存制度漏洞,可能滋生设租寻租。应考虑完善制度,强化关联投标穿透审查,健全验收与工作量核算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源头压缩寻租空间,维护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则中国电信前员工的实名举报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指控中国电信参与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相关项目存在招投标与资金使用问题。2026年10月6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事业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回应称,举报人郑季衍系该部门员工,自2023年起“无正当理由旷工635天,期间劝说无效”,已于2026年8月31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所举报的项目已于2024年进行过内部专项核查,“其言论与事实不符”。
郑季衍自称曾全程参与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项目,从2023年起先后通过企业内部渠道逐级反映项目问题未果,未能得到其认为充分的核查结果,反遭岗位调整与考核变动等情况,最终被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显然,双方在核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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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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