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宪法”四修:刑诉法学界这三年
历经三次修改,刑诉法条文才扩充至308条。但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制定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条文总共有1727条。
民法典已施行,是否能顺势推动刑事诉讼法典化,学界意见并不一致。
老一辈刑诉法学者陈光中、樊崇义均已进入耄耋之年,他们的部分学生也年近古稀。他们共同期待,那些学界与实务界呼吁多年的程序问题,能在此次修法时有所突破。
责任编辑:钱昊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于2026年11月2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资料图)
2026年9月,围绕修改刑事诉讼法而召开的研讨会一场接一场。
国庆节前一天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还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蓟门决策论坛上,讲述侦查程序中的问题与对策。
刑诉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入9月,年内所剩时间已不多,审议安排尚待明确。
一个月后,陈永生等刑诉法学者心里的石头落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1月2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并建议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
此轮刑诉法修改被列入立法规划,是在三年前。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任期内立法规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此后,学者们召开研讨会、组织写书、起草建议稿,希望推动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得到解决。
作为程序法,刑诉法素有“小宪法”之称,其规定国家如何侦查、起诉和审判犯罪,也约束着司法机关追究犯罪时如何行使权力。
学者们关注修法进程,不仅在于刑诉法本身的重要性。
对一些参与其中的学者而言,紧迫感也来自年龄。老一辈刑诉法学者陈光中、樊崇义均已进入耄耋之年,他们的部分学生也年近古稀。
他们的求学或治学之路,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变迁相伴。他们见证过,一条程序规则从学术主张成为法律规定,要经历怎样的争论与取舍。他们共同期待,那些学界与实务界呼吁多年还未解决的程序问题,能在此次修法时有所突破,不必再等到下一次修法。
“能动的都动了起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作出的决定公开前,预见到“即将审议”的学者们,抓住时机表达观点、发出声音。
作为中国刑诉法学会的常务理事,陈永生整个9月都在忙个不停。9月9日,在参加蓟门决策论坛之前,他先在北京参加了一场关于刑诉法修改的新书发布会。在会上碰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前者是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后者是中国刑诉法学会顾问。
就在4天前,他们刚在第二十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上碰面,还分别作了发言。
“中国的律师辩护制度往前推,每推进一步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如果学界、律师界不发声,有些问题恐怕也就这么过去了。”陈卫东在论坛上呼吁。他还提起,那三四天内,他接连参加了3场关于刑事辩护的论坛。
北京之外,同一主题的会议也不少。两周前,陈卫东与顾永忠还共同出现在洛阳的另一场会议上。同样在9月,中国刑诉法学会另一名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奋飞,在兰州大学法学院参加了一场关于刑诉法再修改的讲座。
李奋飞从“远洋捕捞”现象切入,梳理了涉案财物追缴程序中的基本问题。他曾撰文讲述一名企业家的经历:被外省警方带走并执行指居后,其公司陷入瘫痪。辩护律师申请会见未获批准,这名企业家却被允许与公司员工通话,在按照警方要求先后交出近亿元资产后,他的强制措施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公司最终关闭。
“过去是涉案财物追缴较为随意。”李奋飞希望这次修法能够将涉案财物追缴问题纳入诉讼轨道。曾挂职担任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的他,建议明确检察机关对涉案财物追缴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并达到“高度盖然性”程度,畅通第三人的参与途径,明确第三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等问题。
可以说,围绕这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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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