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再迎全面修订:AI监管外卖、校长陪餐、委托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

在过去两年中,校园食品屡屡曝出安全问题牵动公众的心。《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校长(园长)负责制,以校长(园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过去,平台方对经营者的备案材料多止于形式审查,这导致许多不法商家用伪造、租借或盗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入驻平台,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所展示的不符。此类“幽灵外卖”蕴藏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新规将有助于打击这一行为。

责任编辑:崔慧莹

2026年10月16日,一度引发公众热议的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迎来一审判决。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六名被告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并处以相应附加刑。

就在几天前,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学校食品安全”即是《征求意见稿》新增设的两个章节之一。

自2009年实施以来,现行食品安全法已历经四次修订,此次也是自2015年全面修订以来的再一次大规模系统性修订。食品行业在这11年中迎来巨变,外卖餐饮、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勃兴,但相关法律相对滞后,对监管提出了挑战。

增设陪餐制度,建立校长负责制

“校园食品无小事,合规经营是底线。”202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一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时如此强调。

在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公众号“市说新语”10月10日发布的一篇解读文章中,食品协调司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行食品安全法对校园食品安全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仅靠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权威性不够、刚性约束不足,有必要通过进一步提升立法层级,强化法律刚性约束。

在过去两年中,校园食品屡屡曝出安全问题牵动公众的心。《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多条监管举措,例如第九十六条要求学校建立并落实食堂承包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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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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