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美国如何处理“民族”问题

政治比较民主、法制比较健全、正视种族歧视的问题、立法保障少数族群权益、提倡和保护多元文化,这些才是美国真正的相对成功之道

责任编辑:戴志勇

■编者按:本版曾于2009年7月16日发表了北京大学马戎教授的文章,题为“美国如何处理‘民族’问题”,介绍了美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思路。马文认为:在“政治一体、文化多元”的框架下,具有不同种族、族群背景和不同语言宗教文化传统的美国公民,逐步建立了新的“国民认同”。澳门大学郝志东先生阅读马文后,对部分问题有不同观察,故撰文商榷。为更多维度地了解美国处理族群问题的经验与不足,特刊登郝文,以供读者比较。

政治比较民主、法制比较健全、正视种族歧视的问题、立法保障少数族群权益、提倡和保护多元文化,这些才是美国真正的相对成功之道 

我曾在美国求学、工作过15年,教过关于族群的课程,有被歧视的经验,一直关注美国的民族、族群问题。非常感谢马教授把问题提出来,给讨论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提供了机会。

我同意马教授对美国民族、族群问题状况的基本估计:即尽管存在程度不等的种族歧视,不同的族群基本能和平共处。尽管不时有对种族歧视(尤其是警察暴力)的抗议集会和游行,对工作中种族歧视的法律诉讼也已是常态(不过多数不被受理,即使受理,官司也很难打赢,因为种族歧视者不会让你轻易抓到把柄,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美国种族歧视的韧性与刚性的存在),但是比较大的暴乱很少发生。造成50多人死亡的1992年的洛杉矶暴乱到现在已有17年。之后便再没发生如此大的暴乱(不保证今后没有)。

但是,我不完全同意马教授对美国种族之间基本能够和平共处的原因。容我一一解释。

 图/向春

民主与法制的一体

马教授给出的第一个原因是:“坚持国家在政治法律的一体和主流文化的普遍性(英语、基督教文化)”。

美国政治法律的一体非常相对。民主选举国家或州政府主要领导人是一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身处何州,都是一体。但是,各州都有自己的宪法,可以依法修宪而不必通过联邦政府同意。联邦政府也没有一条法律说各州不可独立。美国的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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