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迁户自焚情况通报

成都市金牛区12月3日晚10点左右通报了金牛区“11.13”拆迁户自焚事件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将这次事件命名为“金牛区‘11.13’暴力阻挠依法拆违事件”。区政府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停职接受调查。

成都市金牛区12月3日晚10点左右通报了金牛区“11.13”拆迁户自焚事件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将这次事件命名为“金牛区‘11.13’暴力阻挠依法拆违事件”。

通报称,自焚者唐福珍的前夫胡昌明所修建的位于金华村四组的房屋属违法建设,应当予以拆除。胡昌明及部分唐、胡两家亲属采取暴力手段予以阻挠,已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在唐福珍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直至引燃的过程中,现场指挥的有关人员判断不当、处置不力。对此,区政府已于3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停职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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