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受贿150余万 庭审时称不廉政但勤政
工作37年,我不廉政,但很勤政。我不是一个昏官,是一步步干起来的,走到一处就是一处的先进。
12月4日,湖北省黄冈市委原常委操尚银(副厅级)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检察日报》报道,8月13日上午,由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的操尚银受贿案,在仙桃市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原本拟进行网络直播,但因操尚银称心理压力过大而取消。
汉江法院网消息,据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操尚银在1995年至2008年担任黄冈市交通局局长、鄂黄长江大桥开发公司总经理、黄冈市副市长、黄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及市总工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4次收受或索要他人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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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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