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不能乱“加油”
“奥运”不能乱“加油”
2008年8月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在其官方网站打出“奥运加油,中国加油”字样以祝贺奥运召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此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为由,责令该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该社认为其举纯为表达爱国情怀和对北京奥运的良好祝愿, 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也未产生任何不良后果,遂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行政处罚决定。2009年7月,二审过程中海淀工商分局撤销决定 书,出版社由此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