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政审案

“未婚先孕”政审案

2009年2月徐州考生王莹报考了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成绩合格,但在政审阶段被组织部门以“结婚证领取之前生了孩子”为由淘汰。9月7日,王莹将铜山县 委组织部及徐州市泉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诉至法院。徐州市中院不予受理;王莹以反歧视为由起诉徐州市人事局,法院亦不受理。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