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周
政治民主,“渐进”绝非止步不前
◆“认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学习时报》9月10日,作者:吉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是民主政治。因此,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包含着推进经济的市场化,也包含着推进政治的民主化。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民主,是经济活动的民主方式和民主秩序。如果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那么,这样的经济民主必然会要求政治民主,并且也一定会上升为政治民主。
在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发展民主应当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因循守旧,忽视甚至否认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关系与结构日益多元、开放、复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与之相适应地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另一种倾向是缺乏对民主问题的深刻理解,只是笼统地高喊口号,空疏地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过急的要求,以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态度和情绪呼吁民主。
建设民主政治,需要正确坚定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应当吸收、运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这就是要以渐进方式推进改革。所谓渐进,当然包含不能过急过快的意思,但并不是指一切慢慢来。以渐进方式推进改革,具体地说,就是要采取由边缘逐渐向中心推进、由基层逐渐向上层推进、由局部逐渐向全局推进的方式。
【点评者说】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是一车的两轮,必须保持一种合理的平衡,车才能前进,一轮动一轮止,车只能在原地打转,甚至翻车。这篇文章清晰地告诉人们:经济民主必然会要求政治民主,政治民主要“认真推进”,但要渐进,这种“渐进”指的是推进方式——由底层到上层,由边缘到中心,由局部到全局——而不是“一切”都慢慢来,更不是止步不前的借口。
年轻人为什么会对政治冷漠
◆“仰望‘星空’,需要价值 肯定和制度激励” 《南方都市报》9月5日,社论
今年5月,温家宝总理在同济大学发表演讲时说:“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才有希望”,日前,他又寄语大学生,以诗文阐释自己对“星空”的理解,并期望大学生要“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知识和技能,做一个关心世界和国家命运的人”。
温家宝对大学生的寄望,所针对的是当下中国的“星空冷漠”。如今的大学生、年轻一代甚至整个民族,都表现出对宏大与抽象命题的冷漠:不论是国家的民主进程,还是世界和平的局势;不论是大自然的奥秘,还是人的深邃内心,都被认为与己无干,不值得关心。
不久前,美国《时代》周刊做了一个专题描述当下中国年轻人的生活状态,并将他们称为“我一代”。在杂志封面上有这样一行字:“忘记民主。中国二十多岁的人忙着享受生活,无暇顾及政治。”这个结论,中国人可能无法完全认同,但却是中国人的普遍状态。
政治冷漠只是“星空冷漠”的一部分。我们的民族当然需要一些仰望“星空”的人,而那些渴望灵魂自由的人,则需要这个民族的集体价值和这个国家的制度激励才能够拥抱“星空”。
【点评者说】由于种种原因,在国人的心目中,政治是冰冷的、居高临下的,有时甚至是令人恐惧的。于是,人们只好远离政治,所谓“政治冷漠”。其实,国人从来不缺乏对政治关注和参与的潜力,而只是需要以制度告诉人们,政治完全可以是像春天般温暖的。仰望星空令人神往,拥抱春天谁会拒绝?
国家赔偿法,看你堕落到几时
◆“国家是为了人” 《经济观察报》9月10日,作者:许志永
当国家成为侵权者的时候,通常会比一般的侵权者给人带来更大的伤害。从物质上讲,国家的力量强大,更容易造成伤害;从精神层面讲,国家本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体的人,而自己纳税养活的保护者却成了侵犯自己利益的侵权者,这比普通的侵权者更让人难以接受。因此,国家相对于普通侵权者而言,应当承担更为严格和重要的责任。
然而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处处体现出尽力回避责任,尽可能减少对个人损失的赔偿。尤其对于人身伤害,依照现有法律,违法行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只赔偿物质性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而且物质性损失赔偿数额很低。我国赔偿法对物质性损失的赔偿数额之低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这部分的赔偿标准是“按天补发工资”,无论你收入多少,被非法关押一天获得赔偿只是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根据这些法律条文,陕西“处女嫖娼案”的受害者麻旦旦被非法讯问23小时后仅获得国家赔偿74.66元。
我们必须破除过去那种只见国家不见人的极端集体主义观念,要认识到国家是为了人而存在,国家必须重视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有理由期待着,新的国家赔偿法能成为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点评者说】1994年颁布的国家赔偿法无疑已经落后于“国家保障人权”的时代。尽管可以找出“那时的理念落后”等很多理由为这部法律辩解,但是今天还有什么理由呢?“国家是为了人”,其实是一个普世的道理,而用法律制度来体现,比千言万语更有说服力。
法律“打架”,其实是与民争利
◆“铁路损害赔偿 应有统一标准” 《新京报》9月8日,作者:王琳
半年前的一场铁路意外事故,让16周岁的山东女孩刘珊珊永远失去了双腿。经过交涉,铁路方面只同意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困难补偿金。近日,她将铁路方告上法庭,欲索赔85万余元。
“刘珊珊案”恰好发生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之后。按这个条例,铁路事故如造成旅客人身伤亡,铁路赔偿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而刘珊珊双腿被截肢,达到三级伤残,光假肢的安装及维修费就高达几十万元,15万元显然不够。因此,刘的律师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提出了85万元的索赔数额。
法出多门、标准不一的现实总让我们迷惑不已。若原告以民法通则或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索赔标准,而作为被告的铁路方面援引铁路法或“铁路赔偿新规”的相关条款予以抗辩,要求法官在如此纷繁复杂的法律冲突中找准应适用之法,还有不少的难度。
【点评者说】无论是铁路法还是这个条例,其中很容易看到部门利益的影子。按照这个思路预测,如果铁路司法机关依然归属于铁路系统,那么在铁路法院打官司的原告的前景不一定十分乐观。让法律不再“打架”,审判机关又割舍掉利益联系,足见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任重道远。
是垄断,总是要“咬”人的
◆“被谁垄断都不是好消息” 《广州日报》9月10日,作者:赵志疆
商务部8日发布2007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称,目前中国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企业垄断,真正的垄断企业还多是国有企业。
被外资垄断显然是难堪和危险的,那么,被内资垄断的结果又是怎样?有资料显示,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大公司在海外上市分红四年就超过1000亿美元!垄断国企在对内获取垄断暴利之余,却又不愿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不难看出,无论外资垄断还是内资垄断,都无法改变消费者“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命运。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无非是寄希望于得到一个更好的市场环境;而多数垄断国企所反对的只是“外资垄断”,而不是“垄断”。这样的所谓“反垄断”,既是对外来“瓜分蛋糕者”的高度警惕,也是对扫除竞争对手后“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美好幻想的期待。
不只是外资企业,任何垄断都是健康市场环境的大敌。反行业垄断不应有内资、外资之分。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垄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不必寄希望于垄断企业的“大发善心”。在此之前,无论被谁垄断对消费者而言都不是什么幸事。
【点评者说】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被狗咬都是疼的,不管黑狗还是白狗。所以,被谁垄断的确不是好消息。同时,在行政垄断、国企垄断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的当下,外资想来“垄断”恐怕没那么容易。我们如果把行政垄断和国企垄断“反”好了,外资垄断的解决大约不是什么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