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朋友,请原谅
同事、朋友生病了,我们应该同情和帮助他,怎么可以把这个也作为一条不能增加工资的“罪状”呢?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真是利欲熏心啊!
那是打倒“四人帮”后的1977年。由于十年“文革”的巨大破坏,国家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就在此时,中央来了文件,在国家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要给全国亿万职工增加工资。这真是天大的喜事啊!
我们是1968年下放农村的知识青年,1969年招工进厂,进厂已有8个年头了,还没有涨过工资。听说要涨工资,我们都喜在眉梢。终于有一天,全厂职工开大会,传达中央关于调资的文件。记得那天是下午两点半开会,各个车间的职工都在一点半就早早排队进入了会场。会议正式开始之前,会场内嗡嗡声一片,都在议论涨工资的事,同事们红光满面,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传达开始后,600多人的大会场内鸦雀无声,大家都全神贯注竖起耳朵听厂里的党委书记念调资文件,生怕走漏掉一个字。听着听着,会场内忽然炸开了锅,原来这次调资,只能调40%的面,而60%的职工——即大多数职工不能增加工资。哪些人是40%里面的呢?文件上讲的是“企业骨干”。骨干?谁是骨干?谁又不是骨干?谁也无法说清楚。这就给这次调资增加了难度,也埋下了隐患,注定在职工中会发生许多勾心斗角的事情。
这次涨了工资的,毫无疑问被认为是骨干;没有涨工资的,自然就是“非骨干”。工资没涨,还要被定为 “非骨干”,面子上多难堪!这对于年轻气盛的我们(那年我26岁)来说,谁愿意“赔了夫人又折兵”?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豁出去!非涨上这级工资不可。其实,这级工资的级差只有6元钱。我们进厂的第二年便已转正定级,月薪35元,这次能涨6元的话,也就是月薪41元。说它是蝇头小利,并不为过。但就是为了这蝇头小利,我撕破脸皮针锋相对,彻底得罪了与我一同下放又一同招工进厂、还分在一个车间一个班组、曾经住一个集体宿舍房间的亲密朋友——皮小良。
当时,调资的工作按计划分三步走:首先,传达宣讲中央文件;其次,各车间科室讨论领会文件精神,职工个个都要表态,正确对待;第三,各车间科室将增资指标落实到人。前两步很快就过去了,到了关键的第三步,我们车间的一个指标就几乎直接落到了我与皮小良的身上。皮小良是个忠厚人,那天开会他一言不发。我憋不住了,把事先早已打好腹稿的“材料”,面对面地在会上抖出来,攻击皮小良。我历数他三大“罪状”:第一,组织纪律松懈,要求自己不严,上班有迟到现象;第二,工作不认真,学习操作机械,进步不快;第三,去年曾患病住院一个多月,直接影响了车间生产。明眼人一听便知,我说皮小良的种种不是,无非是想将他踩下去,好让自己涨级。偏偏小良是个老实人, 我点名道姓地说他,他听了我这些似是而非的“罪状”,非但没有加以驳斥,反倒红了脸,低着头,显得十分可怜。我妻子与我是一个车间的,开会时她在场。她多次用眼神试图阻止我的发言,但我不管不顾,一口气连珠炮似的放完了。她立即愤怒地起身退出了会场。我列出的皮小良的第三条“罪状”,实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此,我一说完,一位车间同事忍不住了,当即拍案而起,对我进行反驳,他说:皮小良生病住院,并不是他自己有意为之,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保证自己一生没病?我无言以对。但我当时心里不服,认为这位同事是在帮皮小良说话。
俗话说:好汉就怕病来磨。同事、朋友生病了,我们应该同情和帮助他,怎么可以把这个也作为一条不能增加工资的“罪状”呢?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真是利欲熏心啊!事情虽然过去了30年,但我还为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汗颜。
那次涨工资,我和小良最终都没有涨成。不久,我离开了那个厂,调到另外一个单位工作。后来,我在路上碰到过小良,彼此都觉得尴尬,只好匆匆点头而别。以前,我和他是无所不谈的朋友,现在变成无话可讲的点头之交了。确实,我伤他太深。多年来,我一直想找机会向小良当面道歉,诚恳地对他说一声对不起,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如愿。现在我们都已年过半百,是祖父辈的人了。今天,我借这个机会,在这里真诚地、郑重地、公开地向小良道歉,请求原谅。
我们是1968年下放农村的知识青年,1969年招工进厂,进厂已有8个年头了,还没有涨过工资。听说要涨工资,我们都喜在眉梢。终于有一天,全厂职工开大会,传达中央关于调资的文件。记得那天是下午两点半开会,各个车间的职工都在一点半就早早排队进入了会场。会议正式开始之前,会场内嗡嗡声一片,都在议论涨工资的事,同事们红光满面,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传达开始后,600多人的大会场内鸦雀无声,大家都全神贯注竖起耳朵听厂里的党委书记念调资文件,生怕走漏掉一个字。听着听着,会场内忽然炸开了锅,原来这次调资,只能调40%的面,而60%的职工——即大多数职工不能增加工资。哪些人是40%里面的呢?文件上讲的是“企业骨干”。骨干?谁是骨干?谁又不是骨干?谁也无法说清楚。这就给这次调资增加了难度,也埋下了隐患,注定在职工中会发生许多勾心斗角的事情。
这次涨了工资的,毫无疑问被认为是骨干;没有涨工资的,自然就是“非骨干”。工资没涨,还要被定为 “非骨干”,面子上多难堪!这对于年轻气盛的我们(那年我26岁)来说,谁愿意“赔了夫人又折兵”?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豁出去!非涨上这级工资不可。其实,这级工资的级差只有6元钱。我们进厂的第二年便已转正定级,月薪35元,这次能涨6元的话,也就是月薪41元。说它是蝇头小利,并不为过。但就是为了这蝇头小利,我撕破脸皮针锋相对,彻底得罪了与我一同下放又一同招工进厂、还分在一个车间一个班组、曾经住一个集体宿舍房间的亲密朋友——皮小良。
当时,调资的工作按计划分三步走:首先,传达宣讲中央文件;其次,各车间科室讨论领会文件精神,职工个个都要表态,正确对待;第三,各车间科室将增资指标落实到人。前两步很快就过去了,到了关键的第三步,我们车间的一个指标就几乎直接落到了我与皮小良的身上。皮小良是个忠厚人,那天开会他一言不发。我憋不住了,把事先早已打好腹稿的“材料”,面对面地在会上抖出来,攻击皮小良。我历数他三大“罪状”:第一,组织纪律松懈,要求自己不严,上班有迟到现象;第二,工作不认真,学习操作机械,进步不快;第三,去年曾患病住院一个多月,直接影响了车间生产。明眼人一听便知,我说皮小良的种种不是,无非是想将他踩下去,好让自己涨级。偏偏小良是个老实人, 我点名道姓地说他,他听了我这些似是而非的“罪状”,非但没有加以驳斥,反倒红了脸,低着头,显得十分可怜。我妻子与我是一个车间的,开会时她在场。她多次用眼神试图阻止我的发言,但我不管不顾,一口气连珠炮似的放完了。她立即愤怒地起身退出了会场。我列出的皮小良的第三条“罪状”,实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此,我一说完,一位车间同事忍不住了,当即拍案而起,对我进行反驳,他说:皮小良生病住院,并不是他自己有意为之,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保证自己一生没病?我无言以对。但我当时心里不服,认为这位同事是在帮皮小良说话。
俗话说:好汉就怕病来磨。同事、朋友生病了,我们应该同情和帮助他,怎么可以把这个也作为一条不能增加工资的“罪状”呢?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真是利欲熏心啊!事情虽然过去了30年,但我还为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汗颜。
那次涨工资,我和小良最终都没有涨成。不久,我离开了那个厂,调到另外一个单位工作。后来,我在路上碰到过小良,彼此都觉得尴尬,只好匆匆点头而别。以前,我和他是无所不谈的朋友,现在变成无话可讲的点头之交了。确实,我伤他太深。多年来,我一直想找机会向小良当面道歉,诚恳地对他说一声对不起,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如愿。现在我们都已年过半百,是祖父辈的人了。今天,我借这个机会,在这里真诚地、郑重地、公开地向小良道歉,请求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