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只谈恋爱不结婚

  跟朋友吃顺德菜,点了一份夫妻肺片。上菜后,大家非常失望,肺片切得过厚,味道也差强人意,与正宗的夫妻肺片,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朋友跟小妹半开玩笑地抱怨,“这盘夫妻肺片,是已经离婚了还是未婚同居啊?”如他所说,离婚或同居似乎有点不够“夫妻”。不过这是在中国。天生浪漫的法国人,对“爱情-婚姻-家庭”三部曲不以为然。
  我的法国同学斯蒂芬妮和我同岁,她和小自己一岁的弟弟,同妈妈一起住在马赛,而他们的爸爸却独自在巴黎经营一间律师事务所。一家人只有在假期才能团聚,此外,就是父母乘着出差的机会偶尔也能见见面。但这样的长期分居绝没有引发“婚姻危机”,因为她的父母从未结婚。
  斯蒂芬妮的父母并非特立独行,我们研究所一位女教授未婚却有家庭已是比她的年龄还要公开的秘密。选课表上,教授的姓氏前是Melle(用于称呼未婚的小姐或女士)而不是Mme(用于称呼已婚的女士)。和蔼可亲的教授曾盛情邀请全班同学去她家做客。在马赛某个幽静小区有着前庭后院的小别墅,我们见到了她的同居男友,以及他们5岁的儿子。他们一家人与一般的已婚家庭没有任何区别。要不是教授那个Melle,我们实在无法相信那可爱孩子是所谓的“非婚生子女”。
  不只普通百姓,公众人物也不例外。前一阵竞选总统的罗雅尔,和她的同居男友一起生活长达20多年,有4个孩子,最大的25岁,最小的15岁。只不过这场爱情马拉松终因第三者的出现而结束。
  法国朋友跟我狡辩,说结婚的手续太麻烦,所以他们宁肯同居而不结婚。法国人多是天主教徒,结婚仪式有两个重要部分:一是在教堂举行的宗教婚礼,由上帝、神父和亲朋好友见证;二是在市政厅举行的公证婚姻,由市长作公证。宗教婚礼的仪式非常神圣,以致有人担心违背誓言而不敢发誓作出承诺;公证婚姻的手续则很繁琐,往往需要提前数月甚至半年预约,还要准备一大堆证明文件。所以对法国人来说,结婚是非常重要的决定,没有考虑清楚,还是不要做决定。有的人,一“考虑”就是一辈子。
  有其人必有其法。法国的法律也和它的人民一样“自由散漫”。他们的民法设定了一项特殊的“同居协议”,最初是为了给没有结婚权利的同性恋提供共同生活的法律保障,结果被很多不想结婚却希望有相对稳定的同居生活的人“偷渡”。于是,在法国申请房屋补贴的表格,除了未婚和已婚两个选项,另有第三种状态:是否同居,且还区分了男女,男男,女女三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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