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拟立独立保险业监管机构

香港特区政府12日公布《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咨询文件,建议成立一个在财政和运作上均独立于政府的保险业监管机构,以加强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并维持市场稳定。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在未来3个月听取业界和市民对此项建议的意见,然后制订详细的立法建议,并计划于2011年就成立保监局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香港特区政府12日公布《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咨询文件,建议成立一个在财政和运作上均独立于政府的保险业监管机构,以加强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并维持市场稳定。

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当天向媒体表示,照此建议,按国际监管原则成立的保监局,将取代现有的政府部门保险业监理处,通过专业和灵活的运作,更有效监管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

陈家强说,保监局将具有包括发牌、进行日常监察和调查及惩处违规行为等在内的监管权力。这些权力除适用于保险公司外,亦适用于所有包括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在内的保险中介人。

陈家强强调,保监局与其他监管机构之间须建立完善的沟通和合作安排,以确保规管的一致性及减少工作重叠。

陈家强表示,在财政机制方面,政府可在保监局成立时提供一笔逾5亿港元的拨款,用以补贴保监局的营运开支和应急储备;其后建议保监局逐步从市场收回运营成本,预计在运作第六年达到收支平衡。

陈家强说,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在未来3个月听取业界和市民对此项建议的意见,然后制订详细的立法建议,并计划于2011年就成立保监局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