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咋呼呼写小说

    几个同事都咋咋呼呼地说要写小说。那我也写!
    看到楼下皇家美孚的糕饼屋在招聘,立刻来了灵感。
    写一个笨手笨脚但嗅觉不错的姑娘。
    应聘后邂逅帅哥店长。先抑,后扬,旷世绝恋。
    我靠!是不是有人写过《我的名字叫金三顺》啦?!
    真悲啊。作为后人,最悲苦的就是好容易琢磨出一个故事一个佳句,发现早被前人给编了说了。前人肯定比咱少焦虑!越往前越不焦虑。
    我靠,老子又要梦回唐朝了。
    还有哦。大大小小的超市为啥都把安全套摆在收款台?
    难道有专家研究发现,人类特别容易结着结着账,忽然福至心灵、决定晚上回家要过一下某生活,必须买一盒吗?
    有没有大学专业是学“超市货物摆放学”的?给我解答解答这事儿如何?
    刚去超市买毛笔。眼瞅着杜蕾丝们又来了灵感。
    写,一个美丽又水灵的收银员姑娘。像《重庆森林》里的王菲一样心不在焉爱幻想。
    有个内向小伙子爱上了她,苦于无法开口表白。
    他就每天傍晚6点59分的时候准时到店里来,从她柜台买一小盒杜蕾丝。
    就这样买呀买呀买呀买呀。十年过去了。
    终于有一天,迷迷糊糊的姑娘发现了这个小伙子的不寻常!她激灵一下,甩下红方格子围裙工作服,尾随手持一小盒杜蕾丝的小伙子回了他的家。
    一进门,她惊呆了。
    她看见一堆用杜蕾丝扎成的热-气-球。
    (“我靠那怎么扎啊!扎起来什么样啊!”——忧虑的路人甲留)
    这时收银员姑娘耳边响起王菲的《云端》:谁与我远远地漫步云端,在靠近太阳的地方住下……
    她立刻被感动了,跟着小伙子登上热-气-球。
    飞向了——鬼知道他们飞到哪里去了……
    这故事总没前人写过了吧?
    (“废话!这么烂的故事谁跟你雷同!”——愤慨要求退票的路人乙留)
    总之我也要学他们当一个作家。都不要劝我了各位!
    我一边逛街一边寻找灵感去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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