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日子

  各时代都有团伙,像《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和《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初中那几年,北京的少年团伙很多很活跃。我们穿着松垮垮的萝卜裤敞着长长大大的校服,单手把书包往身上一甩,横着上了街。坊间流传着教导主任被打学生被扎,两方拿着瓜刀对砍之类的故事。打打杀杀偶一为之,日常也就是抽着烟去游戏厅,泡泡妞、打打台球、看看录像,在街上溜达,“天空瓦蓝瓦蓝,少年晃荡晃荡”。
  称兄道弟的这几位,家庭不幸遭遇大挫折的,有;无端就骂骂咧咧反集体的,有;出身幸福性格内向的,也有。有人心里满当当装着跟年龄不相称的事儿,也有人心里是说不清的空洞,无论什么都流进来又流出去,比如我,也想追求什么抓住什么,既不知道要什么,又觉得浑浑噩噩未尝不可。
  加入团伙那天,我刚在学校演了《最后一课》的韩麦尔先生,穿了不合身的我爸的西装,系着领带。回家路上遇到小学女同学,说着话走了100米不到,有人骑车从身后追上,一个急转将我们拦下。我才知道女同学已经成了“老大”的“女人”。她解释、调停,我数着我的心跳。事情并没有我一瞬间想象的那么糟。然后眼前那高我半头挡住阳光的人嘿嘿地露出白牙笑。
  我跟着他们“混”。以为自己学会了抽烟,很多年之后才知道我只是把烟吸到嘴里再吐出去,满口形式化的烟味,根本不像“老大”教的那样“跟喝酸奶似的吸到肺里再吐出来。”我拿烟的姿势也土得掉渣,用食指和拇指捏着,而当时流行的《爱你没商量》里,冯宪珍很帅地用中指和无名指夹着。打群架,我只当旁观者,他们想了想连刀也没分我一把,一会儿老大跑来给我根铁管,让我放在袖子里,有人砍我时可以挡过第一刀。结果根本没动手就被在景山公园里巡逻的报了警,我们笑着跑散,好像大家只享受那种剑拔弩张,不是真的想见了谁的血。
  不久我们各奔高中。再见“老大”,他敲着我家窗户,叫我出来,借100块,说是打台球输了。我进屋取出200,知道这钱回不来。他接过,愣了一下,说:“谢了。”
  几天前,去汇报方案,我放好图板,摆正模型,连通笔记本电脑和投影,打开PPT,等着我未曾谋面的甲方领导。被众人簇拥着进来的,正是以前的“老大”……
  “君乘车,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车揖;君担簦,我跨马,他日相逢为君下。”
  他生硬地毙掉我们的方案——“不喜欢”,笑着留我吃饭。推杯换盏间心中空空如也的感觉,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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