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选择权留给农民”——访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

要把选择权留给农民,假如不能解决农民在城市都生存下去的问题,那就要允许农民返乡,所以土地要保证农民能返得回去。

责任编辑:肖华 助理编辑 温翠玲

中国城市化的独特之处

南方周末:在您刚刚出版的新书《地权的逻辑》中,对新一轮的土地改革与城市化战略进行了反思,这也是多年来您一直坚持的研究方向。

要加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但您为什么认为城乡二元结构迄今仍具有其合理性?

贺雪峰:城乡二元结构,至少到最近几年前,还提得比较客观,现在已经成了很负面的词,包括户籍制度。

今天的农民进城越来越容易,特别是收容遣送制度取消后,几乎没有限制。户籍制度基本不影响赚钱,除了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以外。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中国农民的收入结构非常特别:具体来讲,当前在沿海外向型企业工作的劳动力,绝大多数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同时,农民家庭中,年龄比较大外出务工已经无优势的中老年人,可以在家从事小农经营。

正是通过代际分工,一家两代人同时务农和务工,因此同时有两笔收入来源,而使农民家庭可以温饱有余。这两笔收入缺一不可,不然,农民的经济状况并不会得到改善。

正是农民可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可以有城市和农村的两笔收入,可以为进城之后却不能获得足够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即可以返回家的制度安排,而使进城农民工的劳动力可以继续廉价,从而可以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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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wang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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