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草案取消养老金可一次性领取规定人社部官员称年内可出台

有人提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也不能体现社会公平,应当允许按照“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5日在京开幕。据《人民网》报道,《社会保险法》草案提交本次会议四审。草案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取消了原来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有基本大法之称,是一部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关乎每个公民的福祉保障的法律。今年距离2007年12月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一审接近三年,但如果从《社会保险法》1994年列入国家立法规划算起,在立法路上已经迂回跋涉了16年。

《人民网》报道称,草案四审稿建议,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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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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