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取消暂住证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12月30日举行发布会称,从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正式实行,成都将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流动人口将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12个方面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益。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12月30日举行发布会称,从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正式实行,成都将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流动人口将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12个方面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益。

成都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俊国说,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居住”概念却意味着政府对流动人口从管理变为了服务。那些长期在成都生活和工作,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将有望融入这座城市。这意味着,成都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流动人口也可以享受和市民同样的12项权益。

今后,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机动车驾驶执照申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参与社区管理等8个方面享有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除此之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按照规定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科技项目资助或者专利补助基金;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当年入学政策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现居住地学校分布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入学。

作为中西部特大中心城市,成都市目前有流动人口300余万,户籍人口1120万。“成都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他们参与城市建设,融入城市生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张俊国说,今后,成都将以居住状态重新界定居民范围,淡化本地人、外地人的身份概念。凡是在成都买房、租房,居住1个月以上的都可以申请居住证,成为成都“居民”。

2005年,成都市曾以“市长令”颁布了《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不过仅针对中心城区的外来专业人才。2010年7月,成都出台《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在青羊区文家、草堂,武侯区玉林三个街道试点,办理3000多个居住证。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将针对所有流动人口全面推广“居住证”,使其实现和市民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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