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废除这十三个死罪

刑法实施32年来首次废除死刑罪名,中国走出了废除死刑的第一步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这次立法机构废除这13个死刑罪名,基本没有争议。“一致赞同,学界力挺。”有学者认为,这标志着人权观念由生存权向生命权转变,滥用死刑的思想一去不复返了。

也有学者表示新的忧虑,从1979年到现在,刑法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宽,惩罚的力度越来越大,对刑事被告人有利的条件限制越来越多。即使是1997年后并没有增加新的死刑,但7次修改,总在把刑罚的幅度提高。

现在司法机关量刑的主导理念是慎杀、少杀,即使是面对一个犯了罪的生命,也充分尊重其生命权。 (南方周末记者 翁洹/图)

贪污受贿仍保留死刑

“人命关天”,这是联合国人权公约对死刑的通俗性表达。公约主张原则上废除死刑,实在有必要保留的,也要严格限制在侵害人生命的罪行上。对非暴力型的财产型、经济型犯罪,历来主张免死。

13项被废除的死刑罪名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盗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2011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涉及非暴力、非职务的13类经济类型犯罪,被全部取消死刑。这是刑法实施32年来首次废除死刑罪名,作为死刑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走出了废除死刑的第一步。

这次小心翼翼的一步,没有引发民意波澜,而各界一片赞誉。不过仍有学者质疑,废除死刑的“试水”行为,其主导思想仍然是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和1979年以来刑法颁布后三十多次大修小改的主旨并无不同。

按照这个标准,这次中国在非暴力犯罪类型中,谨慎地选择13种犯罪取消死刑,包括4个走私罪、5个金融类犯罪、两个妨害文物管理罪,以及盗窃罪和传授犯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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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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