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书园店招事件”的法理问题 原创 2008-04-04 “这样一个临时机构,居然能够制定具有法规性质的整治方案并要求行政相对人遵守,违令者还要接受行政处罚,法律的稳定性何在?” 南方周末记者 赵 凌 发自北京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