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损还是批评——范曾与郭庆祥之讼

“文艺批评本身无禁区,应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但要做到既大胆批评又不至于引起法律纷争,“底线就是不能侵犯受法律明文保护的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李宏宇 袁蕾 实习生 黄周颖 李倩

《建党伟业》在全国上映,范曾的字也随电影一起出入各大院线——“建党伟业”四个字正是他题写的。

年届七旬的范曾拥有多重身份。他是中国当代著名书画家、学者、鉴赏家、国学家、诗人;也是北京大学中国画法研究院院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元文化特别顾问”;法国总统萨科齐还曾授予他“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

他最近的“身份”,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书中的原告。

2008年2月,范曾在荣宝斋北京琉璃厂总店。据荣宝斋统计,仅此前三年间,范曾在荣宝斋举办新春画展所纳税款就超过千万元。当年,北京市地税局为范曾等人颁发了特别杰出贡献奖。 (lion wang/CFP/图)

保卫文艺批评?

风波由一篇文艺批评引发。

2010年5月26日,上海《文汇报》鉴藏版“争鸣”专栏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据判决书,以下简称“郭文”)。作者郭庆祥是收藏家、国内收藏机构玥宝斋的当家人,还是大连万达集团企业文化负责人。

在这篇近两千字的文章中,郭庆祥不点名地批评“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说此人“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这些主观形容词,后来被法院认定为“贬损性语言”。

四个月后,范曾将郭庆祥和《文汇报》一齐告上法庭。范曾的代理律师认为,尽管郭庆祥未点名,但文中描述,“足以让人推断是范曾”。郭庆祥后来承认,文中所指的那位“书画名家”,就是范曾。

郭庆祥是第一被告。在诉状中,范曾提出“郭文”“主观武断,横加指责,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的人品、艺术才能、作画方法、创作意图、作品价格”。《文汇报》是第二被告,范曾认为,“站在这个平台上,‘郭文’被多家主流媒体转载……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下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范曾要求《文汇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郭庆祥索赔500万名誉精神损失费。

2011月6月7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并一审宣判。判决书称,郭庆祥对范曾构成了名誉侵害:“‘郭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至于《文汇报》,名誉侵权责任不成立,但“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查,存在一定过失”。

《文汇报》一起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媒体评论:“文艺批评已死”、“文艺批评可以休矣”。

“这无疑是文艺界的‘彭宇案’。如果我说‘才能平平’都不行了,只能说‘才华横溢’,这会破坏文艺批评的批判性,只能说好话。”富敏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富是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是郭庆祥及《文汇报》的代理律师。

郭庆祥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准备上诉:“我是在维护正常的文艺批评,正当地维护一个收藏家敢说真话的权利。”

一审判定对刊载“郭文”负有“过失”之责的《文汇报》也决定上诉。他们的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方亚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