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红旗手标兵,怎么评的?

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无意看到某单位下发的一份通知。通知称:省妇联、省公安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开展的2011年某某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活动已进入候选人接受公众投票阶段,在前期评选活动中,我省某某系统某某单位某某同志(序号为“X”)被推选为2011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之一。请各网点按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公投众投票的通知”要求,踊跃参加投票活动……(投选某某某同志的具体投票方法:移动手机用户直接编辑短信内容“X”发送至1065730XXX69即可。)

我不是对评选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活动不满,也不是对相关候选人有意见,只是担心,由单位出面组织只投本系统的候选人,可能会给好端端的“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评选“制造”不公。试想,如果此次每个地方或每个系统都来这样一套组织投“自己人”,毫无疑问,人多的地方自然“力量”大,独占“人和”之势,那不是乱套了吗?如此评选出来的“三八红旗手标兵”,也难以让人恭维。

网络编辑: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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