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量”与法治

“这不是我个人的事,事关后代青年。主席要我干,就得这样,不叫我干,我就走路!”省财政要削减教育经费,何思源愤然找韩当面抗议,态度相当强硬

儒家要求民对君、下对上、幼对长应尽的忠孝义务等道德观念至迟在曹魏时就写入了律典,早已固定化为法律的基本原则了。但是儒家要求君对民、上对下、长对幼应尽的宽仁、慈惠、友善义务等道德准则却迟迟未能形成法律的条文,所以人们至今还在津津乐道那些“雅量”故事……


《梁漱溟的最后39年》刘克敌著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4月,28元
梁漱溟(1893-1988)梁培宽供图



    年前老母从其友人处借得《梁漱溟的最后39年》一书,我拿过来一翻,见其中有一章的题目是《“雅量”之争的余波》。“雅量”之争我倒略知一二,好奇的是“雅量”之争居然还有个“余波”,这便勾引得我读了起来,没承想竟因此通读了全书。


“雅量”及其“余波”
    那书中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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