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门》与《红楼梦》

说《红楼梦》的原作者可能不是曹雪芹,这在热爱《红楼梦》因而也热爱曹雪芹的广大读者中会是一个引起惊愕甚至犯众怒的问题,但是红学界对此确实有很多的讨论和辩论。

        

 

 

事件的亲历者要道出事实真相,其障碍在心理方面;历史事实的研究者要得知事实真相,其限度在方法上面。方法是进取的利器,又构成进取的限度。方法是不得不用的,既用方法,又不能自觉方法之限度,此所以红学研究成果累累、而无谓争论亦复多多之一因也

  最近又看了一遍影片《罗生门》,引起一些联想;或者不如说,是因为读《红楼梦》和一些红学文章,对红学问题的困惑使我联想到《罗生门》。一部影视巨片,一本文学巨著,涉及共同的“认识论”问题。因有如下二题之作。

一、心理需要与事实真相
  《罗生门》本是芥川龙之介的一篇小说,而黑泽明编导的同名电影,则取材于芥川的另一篇小说《竹丛中》,两篇小说本来是毫无关联的。影片借“罗生门”为场景,让三个在这里避雨的人谈论“竹丛中”的杀人案;而小说的结构,则是胪列案件的几个证人和当事人在巡捕官署的陈述记录,除此之外,不着一字。影片结构上这样重新安排,使案子当事者陈述的不同的案情版本,通过与案子无关的对话者逐个讲述出来,更有效地唤起观者的强烈悬念: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抑或,事实的真相是否根本不可知?又通过对话者的议论“演绎”出这样的意思:人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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