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枪决还是注射:是个问题吗?
◆回应“枪决还是注射,这是个问题”(9月13日E29方舟评论)
作者认为“暴力犯罪枪决,非暴力犯罪注射”,理由是:刑罚必须体现报应,枪决是对生命健康权犯罪最强烈的否定。读罢哑然。暴力犯罪者往往分布在较低下的社会阶层,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激情犯罪或者精神疾患。而非暴力犯罪的实施,往往需要一定的条件和资格。试想街头流荡汉,怎么可能犯贪污罪?而这一类犯罪人,姑且顺着作者的报应逻辑朝下推,又何尝不令老百姓想生啖其肉?
我认为处刑方式的区分,在逻辑上跟刑罚制度就不协调,对死刑犯的区分更使法律沦为情感的泄愤工具,对社会价值产生不正导向,其本身存在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而在这里摆出一副正义女神的姿态,想当然地鼓捣出一套处决方式的制度,更从骨子里体现出对死刑犯生命的不尊重。剥夺一条生命,已经是法律所能为的极限——就算这一极限,也在受到人权的质疑和挑战——怎么死,首先还是该由自己决定,之后才有法律置喙的份儿。
(北京 邓江波)
当重契约、怀民权成为“习惯”
◆回应“八国联军是怎样在天津搞拆迁的”(9月13日D24往事版)
八国联军进入天津,在“治民”之中体现其母国的契约精神和民权意识,并在事实上给原住民以应有的私权保障。此种情形让我们惊讶:还有这样的侵略者吗?
而综观国史,无论在军事、政治领域,还是在民事领域,只见统治者的巧取豪夺,何曾见过平等保护辖内居民财产?对此我们也见怪不怪,因为这好像是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
仔细想想,八国联军的一些做法,也不过是以其“习惯”思维行事。在公权领域,固然为了根本利益而不惜以野蛮的方式实现目的;而在私权领域,其以“治者”身份,自然要符合其母国的治理习惯,即重契约精神、怀民权意识。这就在客观上有了一种“民权保障”的效果。
(infzm.com网友:廖德凯)
捍卫“法律职业共同体”
◆回应“统一司法考试制度需要保卫”(9月6日E30自由谈版)
做律师的第一次见面,都会问对方哪一年通过律考或司考的,然后对当时情形津津乐道。通过同一个管道进来,所以有更多共同语言,这也是国家正倾力打造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有一天,当你突然发现一个同行没经过司考,不知该作何感想。然而,这可能就要变成现实。
目前二读的律师法修订草案将增设“特许律师”。理由一是某些专业性很强的领域缺少专业律师,二是法学教学研究应与实践有机结合。真是滑稽。首先,如果确实缺少专业律师,市场会自发调节。倘若哪一天该领域不缺律师了,或者又有新的领域缺律师,岂不又要修改律师法?其次,教学、研究跟实践结合,和做不做律师没有直接关系。至少目前法律规定,普通公民也可以办理案件。真正要“有机结合”的,恐怕是律师的高收入吧。
(上海 王军礼)
我不想当贫困生
◆回应“‘感恩的心’是什么样子?”(8月30日A5观察版)
一提起“贫困生”这个词,我总有一种被刺痛的感觉。我从不敢在同学面前因为钱的问题哭,而每一次在公用电话前向家里要钱的时候却总止不住眼泪,回到宿舍前多散几步让泪水风干。我总习惯低头干自己的事:因为我与其他人不一样。来大学两年多了,我是班里惟一没有手机的,同学的一双鞋、一件衣服就是我一两个月的生活费。而我每天都得好好计算今天和明天的伙食费。
我也有资助人。小学时对方汇了两次钱,互通几封信后却不了了之。考上大学时,一位好心的资助人第一年给了1000元的红包作为生活费。那么多钱,真是雪中送炭!不是我们不懂得感恩,可生硬的舞蹈、假惺惺的一曲《感恩的心》并不是我们感激的方式。面对时髦派头的资助人、领导同志,面对镜头,我总觉得别扭、虚伪、显摆。真心资助贫困生的好人需要这样的仪式吗?真心资助我们的人会不理睬我们的信件吗?真心资助我们的人会半途弃我们而不顾吗?谁愿意生来就是贫困生?
(infzm.com网友:zuiaikejia)
闲暇是一切高级文化的基础
十一黄金周就要来了。现在每当听到“黄金周”这三个字,脑袋里就是一片片黑压压的人头,遍地的垃圾,喧闹不断的噪音,似乎永远都住满了客人的旅馆,以及总是爆满的饭馆,当然,还有那永远不会减肥的票价……
我们的闲暇为什么一下子显得这样疲惫、无聊和寡趣了?大家都“按计划、有比例地”休假,这听起来是个奇异的事。然而它居然就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而且持续了 8年。这不能不让人惊叹。
可在黄金周带来的种种利好消息被不断宣扬时,我们却很难得到有保障的带薪休假机会;我们经常不得不加班,还被要求“没有怨言”,以考验我们对上级的忠诚度;我们没法在清明、端午、中秋和重阳时跟家人一道悠哉游哉。
为什么我们最需要的温暖的东西不被容许?为什么我们的传统节日被这样扔弃?为什么我们自主休假的权利被这样计划掉了?为什么我们的闲暇也成了要管制的对象?
真的,我想对这些放假安排统统来个听证。可是这有可能吗?听证了之后会有效吗?
希望能把闲暇还给我们——也就是被称作人民的人。这时,我依稀想起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闲暇是一切高级文化的基础。
(成都 杨 震)
建一座永久性的反腐败展览馆如何?
一般来说,办建设成就展是很鼓舞人心的,现在也有了“反腐败成果展”。8月29日—9 月13日,军事博物馆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来自全国各地近12万人参观展览,有1600个部委、行业组织集体参观,近30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和数十名国有企业领导参观展览,还受理20件群众举报。
办展览是一件好事,但是,花巨大成本,半个月就完了未免可惜。再说,各地公务员坐火车、飞机到北京看展览也不太经济吧(去年的长征展览也办完就拆,十分可惜)。因此,我建议,建一座中国反腐败展览馆(或博物馆),在众多的展览馆中也确实还没有这类展览馆。
有权力就有腐败,一部政治史也就是一部反腐败史。展览可分为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民国时期、根据地时期、建国初期、新时期的腐败与反腐败。让参观者系统了解反腐败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展览馆地址可选在中央党校或国家行政学院附近。一代又一代的公务员及其家属,北京当地的可以就近参观,外地的可以借出差机会到北京接受反腐败的长期教育。
(武汉 叶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