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21121)】村委会告赢区政府具有标本意义

日前,北京市平谷区一村委会发现村里的一块土地被区政府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形式“划给了”某公司,遂以合法权益受损起诉区政府,并在区长亲自出庭应诉下当庭获得支持,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张萍

《新京报》 2012年11月19日 社论

(原文摘编)日前,北京市平谷区一村委会发现村里的一块土地被区政府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形式“划给了”某公司,遂以合法权益受损起诉区政府,并在区长亲自出庭应诉下当庭获得支持,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

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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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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