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21129)】南宋的儿童救济制度

如果一名孤苦无依的儿童在宋代的州县或都城流浪,那么按照当时的制度安排,他会被送入附近的福利机构收养,由政府提供住宿、衣食,并安排免费入学。这是宋代的一项社会救济制度,名曰“慈幼”。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张萍

华中地区最大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2006年12月8日在武汉挂牌成立。2010年11月,该中心新建的、建筑面积6607平方米的新址投入使用,内设床位200张,为流浪的未成年孩子提供临时生活救助、文化知识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教育等。11月22日,一名孩子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课堂上。 (新华社记者 程敏/图)

《南方都市报》 2012年11月26日 吴钩

(原文摘编)如果一名孤苦无依的儿童在宋代的州县或都城流浪,那么按照当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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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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