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乌龙新闻中的法治梦

现代法治之所以区别于“法制”,就在于,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律是至上的,国家按法律运作,任何公职人员和政府都不得超越法律。法制,古已有之,但法治,却依然任重道远。此次公众舆论对那个乌龙新闻的反响热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正义的稀缺。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2012年12月2日一大早,各大门户网站上都传播着这样一则消息:某北京媒体报道,11月底,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多名截访人员获刑。此新闻一传出,网民一片欢呼雀跃,仿佛在大冬天里看到了一个春天的故事。

一直致力于研究上访问题的著名学者于建嵘,也迅速在微博转发了这条消息,并热情讴歌了主持正义的法官,正能量十足。不过,后续的消息却让大家扫了兴,当天下午北京市高级法院澄清称,案件尚未宣判,消息不实。网民一片愕然:原来只是一个美丽的乌龙。尽管如此,于建嵘并没有删除那条微博,他当然已经知道这是一个乌龙新闻,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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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谢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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