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政制发展方案的诞生
五号报告被否决后,政制专责小组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不过,特区政府推进制定普选路线图的工作并未停顿。
回顾《香港政制发展绿皮书》的产生历程,其间既有民间对于民主程序的激昂呼吁,也有政府的积极响应
酝酿于多事之秋
2003年,SARS突袭,令香港一蹶不振。股指继金融危机后持续走低,而房价则大幅回落,昔日繁忙的商业旺地却行人寥寥。民生多艰,社会多有怨气,甚至于出现了大规模示威、游行,而关于普选和立法等问题的讨论声也逐渐增多。为回应这些诉求,港府在2003年底开始着手有关工作,关于香港未来政制发展的方案开始了酝酿。
2004年1月7日,当时的特首董建华在当天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承诺,“我在不久前到北京述职时,胡锦涛主席向我表明了中央政府对香港政治体制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原则立场。其后,内地的法律专家和香港的一些人士也都对有关问题发表了看法。政府确实需要对这些重大问题理解清楚,才可以对政制检讨作出妥善的安排。”董建华还宣布决定成立一个由政务司司长曾荫权领导、包括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组成的专责小组,专责就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和程序作深入研究,就此征询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听取市民对有关问题的意见。
曾荫权、梁爱诗和林瑞麟随后一起召开记者会,宣布专责小组正式运作。3年多来,三人小组中的政务司、律政司司长人选几经变更,唯有林瑞麟还坚守这个岗位。
而在今年7月,热力“推销“绿皮书的高官队伍中,也有林瑞麟的身影。
围绕选举层层推进
专责小组成立后,就开始多渠道收集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对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和法律程序的意见,并先后在北京、深圳及香港,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港澳办官员会面,就政制发展事宜进行商讨。
2004年3月30日,在约见了77个团体和个别人士、收集了91份意见的基础上,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一号报告面世,集中处理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法律程序问题。
4月6日,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及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根据这解释,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行政长官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规定,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
董建华随后于4月15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同日,专责小组发表二号报告,集中处理《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问题。
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解释,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5月11日,专责小组发表三号报告,列明根据上述决定,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予以修改的地方,并在第四章中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及具体方案。
经过5个多月的公众咨询,专责小组共收到480多份意见书,并于2004年12月推出四号报告《社会人士对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错失向民主跃进的机会
但五号报告遭遇了挫折。
林瑞麟和香港最大的政党民建联副主席谭耀宗一样,对五号报告被否决的情形记忆犹新。当时,前者是主责政制发展的政府官员,后者既是投票支持的立法会议员,又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研究政府有关建议的小组委员会主席。
2005年10月,专责小组发表五号报告《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发表。
2005年12月21日下午,立法会议事厅,林瑞麟分别就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及就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议案提出动议。这份政制发展方案重点是借增强区议员在选举委员会的参与,提高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民主成分。方案并做了多种利益平衡,如为增加方案获通过的机会,港府调整了措施,回应有关区议员委任制的意见;对于社会人士就普选时间表的诉求,特首曾荫权也承诺会在策发会跟进普选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的讨论。
长时间的辩论中,几十位立法会议员轮番发言。最后,24名泛民议员全盘否定报告,并提出“双普选时间表”;此时,原本对五号方案有过积极表示的反对派议员也全部翻脸,他们“捆绑”在一起阻止方案在立法会通过。
2005年12月21日深夜,五号报告最终没得到立法会2/3即40名议员支持,这是香港回归以来特区政府提出的议案第一次在立法会没有通过。
“那是特区政府成立后第一次就政制发展提出具体方案,又得到了6成多市民和过半数立法会议员的支持,政府也尽了力了。”谭耀宗忆及当日情形,不无惋惜。
翌日凌晨,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会见媒体时对立法会的表决结果表示失望,“香港平白错失了一个向民主大步跃进的机会。”
“怀胎”20月
五号报告被否决后,政制专责小组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不过,特区政府推进制定普选路线图的工作并未停顿。
19个月后,2007年6月21日下午,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会议室内,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正就政制发展有关问题进行最后讨论。这是该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
策发会被视为曾荫权最重要的智囊之一,包括两位官方委员及39位非官方委员的“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由曾荫权亲自主持,自2005年11月起专责展开普选讨论。过去20个月,41位不同背景的专业人士、学者、商界、不同政党的政界人士、立法会议员、劳工界和传媒代表,就政制发展问题召开了十几次会议和工作坊,社会各界提交的重点意见几乎都在这里得到讨论。基本法研究中心分别于4月11日、5月21日、6月29日向政府提交《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建议方案》以及补充说明、总结说明,其中关于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的建议,就被摘录于绿皮书第25页第三章第27点。
20个月里,有争吵,有讨论,现在,会议结束,绿皮书的内容基本确定,策发会也将在新一届特区政府成立前重组。
6月21的会议讨论了有关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先易后难等问题,并重点讨论了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的民主程序问题。
出席会议的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随后与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一起见记者,林瑞麟宣布:“政府已经为政制发展绿皮书做好准备工夫,打下基础。”
7月11日,《香港政制发展绿皮书》正式出炉。
酝酿于多事之秋
2003年,SARS突袭,令香港一蹶不振。股指继金融危机后持续走低,而房价则大幅回落,昔日繁忙的商业旺地却行人寥寥。民生多艰,社会多有怨气,甚至于出现了大规模示威、游行,而关于普选和立法等问题的讨论声也逐渐增多。为回应这些诉求,港府在2003年底开始着手有关工作,关于香港未来政制发展的方案开始了酝酿。
2004年1月7日,当时的特首董建华在当天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承诺,“我在不久前到北京述职时,胡锦涛主席向我表明了中央政府对香港政治体制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原则立场。其后,内地的法律专家和香港的一些人士也都对有关问题发表了看法。政府确实需要对这些重大问题理解清楚,才可以对政制检讨作出妥善的安排。”董建华还宣布决定成立一个由政务司司长曾荫权领导、包括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组成的专责小组,专责就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和程序作深入研究,就此征询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听取市民对有关问题的意见。
曾荫权、梁爱诗和林瑞麟随后一起召开记者会,宣布专责小组正式运作。3年多来,三人小组中的政务司、律政司司长人选几经变更,唯有林瑞麟还坚守这个岗位。
而在今年7月,热力“推销“绿皮书的高官队伍中,也有林瑞麟的身影。
围绕选举层层推进
专责小组成立后,就开始多渠道收集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对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和法律程序的意见,并先后在北京、深圳及香港,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港澳办官员会面,就政制发展事宜进行商讨。
2004年3月30日,在约见了77个团体和个别人士、收集了91份意见的基础上,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一号报告面世,集中处理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法律程序问题。
4月6日,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及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根据这解释,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行政长官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规定,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
董建华随后于4月15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同日,专责小组发表二号报告,集中处理《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问题。
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解释,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5月11日,专责小组发表三号报告,列明根据上述决定,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予以修改的地方,并在第四章中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及具体方案。
经过5个多月的公众咨询,专责小组共收到480多份意见书,并于2004年12月推出四号报告《社会人士对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错失向民主跃进的机会
但五号报告遭遇了挫折。
林瑞麟和香港最大的政党民建联副主席谭耀宗一样,对五号报告被否决的情形记忆犹新。当时,前者是主责政制发展的政府官员,后者既是投票支持的立法会议员,又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研究政府有关建议的小组委员会主席。
2005年10月,专责小组发表五号报告《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发表。
2005年12月21日下午,立法会议事厅,林瑞麟分别就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及就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议案提出动议。这份政制发展方案重点是借增强区议员在选举委员会的参与,提高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民主成分。方案并做了多种利益平衡,如为增加方案获通过的机会,港府调整了措施,回应有关区议员委任制的意见;对于社会人士就普选时间表的诉求,特首曾荫权也承诺会在策发会跟进普选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的讨论。
长时间的辩论中,几十位立法会议员轮番发言。最后,24名泛民议员全盘否定报告,并提出“双普选时间表”;此时,原本对五号方案有过积极表示的反对派议员也全部翻脸,他们“捆绑”在一起阻止方案在立法会通过。
2005年12月21日深夜,五号报告最终没得到立法会2/3即40名议员支持,这是香港回归以来特区政府提出的议案第一次在立法会没有通过。
“那是特区政府成立后第一次就政制发展提出具体方案,又得到了6成多市民和过半数立法会议员的支持,政府也尽了力了。”谭耀宗忆及当日情形,不无惋惜。
翌日凌晨,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会见媒体时对立法会的表决结果表示失望,“香港平白错失了一个向民主大步跃进的机会。”
“怀胎”20月
五号报告被否决后,政制专责小组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不过,特区政府推进制定普选路线图的工作并未停顿。
19个月后,2007年6月21日下午,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会议室内,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正就政制发展有关问题进行最后讨论。这是该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
策发会被视为曾荫权最重要的智囊之一,包括两位官方委员及39位非官方委员的“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由曾荫权亲自主持,自2005年11月起专责展开普选讨论。过去20个月,41位不同背景的专业人士、学者、商界、不同政党的政界人士、立法会议员、劳工界和传媒代表,就政制发展问题召开了十几次会议和工作坊,社会各界提交的重点意见几乎都在这里得到讨论。基本法研究中心分别于4月11日、5月21日、6月29日向政府提交《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建议方案》以及补充说明、总结说明,其中关于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的建议,就被摘录于绿皮书第25页第三章第27点。
20个月里,有争吵,有讨论,现在,会议结束,绿皮书的内容基本确定,策发会也将在新一届特区政府成立前重组。
6月21的会议讨论了有关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先易后难等问题,并重点讨论了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的民主程序问题。
出席会议的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随后与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一起见记者,林瑞麟宣布:“政府已经为政制发展绿皮书做好准备工夫,打下基础。”
7月11日,《香港政制发展绿皮书》正式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