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声音,尽管依然微弱,但已开始在整个体制内外激荡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我愿意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仿佛突然之间就成为这个寒冬里最热的词语。正在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多位官员纷纷表示如果制度实行,便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他们的声音,尽管依然微弱,但已开始在整个体制内外激荡。

责任编辑:肖华 助理编辑 温翠玲

编者按: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仿佛突然之间就成为这个寒冬里最热的词语。

正在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多位官员纷纷表示如果制度实行,便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

从1987年首度提出动议到现在,在国际上被称为“阳光法案”的这项制度,历时20余年,在29地进行了试点却始终未能在中国真正推行。

不过,2013年1月22日,新任总书记习近平在中纪委会议上强调说,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显示了坚定的制度反腐决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随着观念的进步、新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官员们站了出来,对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说:我愿意。

他们的声音,尽管依然微弱,但已开始在整个体制内外激荡。

而对于官员资产问题最敏感的核心——那些无人知道确切数字的存量资产,如何处置始终争议巨大。其中最大胆但争议也最大的方案,是“特赦”——以某一时点为准,此后官员财产公开申报,此前官员资产只要退赃甚至只要申报则既往不咎。

特赦是否违法?是否会成为贪官的集体洗白?会不会造成反复特赦?反对特赦者或认为这明显有违公平法治,有损人民利益,不应实行;或认为恰恰应在反腐声浪正高之时推行全面反腐。而赞成特赦者则认为,用一些已经难以追回的损失去换一个更好的制度安排,是值得的代价,只要能从此依法惩治。

类似的难题,曾同样摆在1970年代的美国、香港与1990年代的日本、韩国面前。因为各国传统沿格、政治制度与社会土壤均不一样,每个地方都走出了自己的路径。而最后的结果是,240年前诞生于瑞典的这项制度,迄今已有上百个国家实施。

南方周末特制作本期专题,聚焦官员财产问题。

(CFP/图)

厅级干部“晒家产”

“我们一家三口,目前仅有一套房改房,是1998年市纪委分的楼梯房,面积约74平方米,那个位置的二手房市场价格,约每平方米1万多吧,我不太肯定。2003年之前,我还有一套五十多平方米福利房,位于五羊新城,后来以四千多元/平方米卖掉了。”

2013年1月18日,在广州市“两会”上,这段袒露家底的陈述,让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一夜成名”。

在当下,“家产”往往是一个官员最敏感的“隐私”。如此坦白道来,让这位一口浓重湖南乡音、留着稀疏长发的小个子官员,成为媒体蜂拥寻找、网民争先喝彩的对象,并被冠以“财产公开第一官”等闪亮头衔。

其实,范松青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第一人”。不过,在南方周末记者所了解的个案之中,范是截至目前行政级别最高的一个——副厅级。

对现年58岁、官场生涯已至尾声的范松青而言,这个颇具英雄主义色彩的举动,来得有点意外,但也在情理中。

2013年1月18日中午,前去报到参加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范松青,带上了一份当天才最终定稿的提案——《关于广州市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的建议》。

公开官员家庭财产的做法,在国际上被称为“阳光法案”,两百多年前发端于瑞典,先后已在上百个国家实施,向来被认为是政府遏制腐败、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效措施。但在中国,这项制度却始终并未实行。

其实早在1995年,中央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官员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各项个人收入,相关材料再由单位统一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如不实申报,由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部门处理。之后十几年,中央出台过多份新的政策文件,不断扩大申报群体和事项范畴。

但这些经年累月的申报材料,都是“专人保管”,有关文件对查看这些材料的权限作了详细规定──只有“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因工作需要才可调看。

就连参与申报的官员,也普遍认为这是“年复一年的走过场”。这套制度的有效性,也随这些年腐败现象的恶化广受垢弊,因此外界对公开的呼吁声渐强。

在2007年进入政协之前,范曾在广州市纪委做了十年的政策研究工作,对此关注已久。他决定今年的提案就做这个,“一方面,十八大之后国家反腐力度在加大;另一方面,网上又不断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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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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