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激辩电商征税法案

亚马逊倒戈,eBay坚守反对阵营。在美国,围绕着向电商征税的《2013市场公平法案》,掀起了轩然大波,各种利益群体悉数登场。《华盛顿观察家报》专栏作家提姆斯·卡尼撰文称,这些都是华盛顿的典型阵营:大企业对大政府,小企业对小政府。“大家伙通常会赢。”

责任编辑:顾策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金渡江

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亚马逊配送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作为美国最大的电商,亚马逊已经站在了支持对电商征税的阵营里。 (CFP/图)

亚马逊倒戈,eBay坚守反对阵营。在美国,围绕着向电商征税的《2013市场公平法案》,掀起了轩然大波,各种利益群体悉数登场。

如果政府对电商征税,网上购物不再有价格优势,你还会继续吗?

这原本是中国电子商务从业者和消费者在两会期间忧心忡忡的问题,但现在,美国人也同样为之烦恼。

2013年3月22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对《2013市场公平法案》(the Marketplace Fairness Act 2013,以下简称法案)投票,以74∶25的压倒性优势在99名议员们中获得支持。此次投票为无约束力的测试性投票,所以其结果只有象征意义。尽管如此,这一胜利已经为法案最终成为法律、落地实施,推进了一步。

《2013市场公平法案》是美国第一个全国性互联网消费税提案,可以让美国各州政府对电商跨区进行征税。法案推动者抱怨,怀俄明州的一家小商店,被几千公里外的电商抢了生意,电商的跨州交易可免消费税,带来不公平竞争。

这税到底是收,还是不收?实体经营者、大小电商、州政府、国会议员们展开了场内外的博弈。

跨州征税的两个判例

这两个判例产生的时候,电商还没有成形,不过它们被沿用为电商避税的主要法律依据。要改变现状,必须要由国会做出改变。

美国联邦政府并不收消费税,而是由各个州独立收取,各州税率不尽相同。

处理跨州交易的最高法源为美国联邦宪法的商业条款,商业条款要求,任何州政府欲对从事跨州交易的人征税时,课税州必须与该远距零售业者具有“实质关联性”的条件。

“实质关联性”条件的认定,主要源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两个判例。1967年,最高法院审理一家名为National Bellas Hess的邮递销售商品公司的案子。当时法院裁定,只有对那些在本州有营业场所的公司,各州才有权强制对它们征收销售税。

Quill是一家总部设在伊利诺伊州的办公用品公司,在北达科他州居民通过邮购成为其客户后,北达科他州想征收这家公司营业税。Quill只是通过印刷纸目录、传单、广告和电话邮寄商品,在北达科他州没有任何雇员、商店、办公室、仓库或其他物理存在。1992年最高法院关于Quill公司的判决称,除非远距销售者在课税州境内实体存在,否则两者不具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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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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