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体检”:小心旧病+后遗症

“第一季度新刑诉法落实情况调研报告”的结论是进步很大,问题不少。立竿见影的是,困扰刑辩律师多年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三难”问题得到缓解,意料之中的是,“三类案件”成了一些地方阻止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挡箭牌。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岳进祥

北京第一看守所新改建的9间律师会见室首次投入使用,取消了监听设备,仅安有探头。 (浦峰/图)

编者按: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近组织学者讨论提升司法公信力,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谈防范冤假错案,都离不开程序公正——“看得见的正义”。新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已一百多日,效果有喜有忧,需要公权力坚守本位,需要法律人共同推进。

“三类案件”的规定存在着被任意解释的风险,成了部分办案机关的挡箭牌。

“公检法有配合又有制约,这是两个关系。有制约,你就不能搞成刘关张。”

进步很大,问题不少。

2013年4月21日,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发布“第一季度新刑诉法落实情况调研报告”,结论如上。

立竿见影的是,困扰刑辩律师多年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三难”问题得到缓解,意料之中的是,“三类案件”成了一些地方阻止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挡箭牌。

在4月21日召开的座谈会上,中央公检法司官员、律师、学者,坐在了一起,几乎所有人的发言都绕不开近几年紧张的辩审关系,给出的药方一样:尊重法律,捍卫规则。

曾参与刑诉法修改论证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对新法实施情况“很高兴,很振奋”,但也提醒要追踪,“刑诉法是一部大家都想做到但是做不到的法律”,“知易行难”。

新法遇上“土政策”

5分钟,办手续、干警提人、会见,律师李长青坐到了他的当事人面前。这是2013年1月9日下午,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顺利得难以置信。”李长青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以前,这个过程快则半天,慢则需要等上几个月。能不能见得到,还不一定。

尚权律所发布的上述调研报告称,新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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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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