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爆炸案开审 冀中星:不是故意引爆

9月17日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起诉书指控,今年7月20日,冀中星在首都国际机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本案未当庭宣判。冀中星的哥哥请求彻查弟弟在东莞致残一事。

9月17日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9时02分,冀中星因身体原因由法警用移动病床推入法庭。鉴于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审判长允许其坐着说话。同时法庭为其安排了2名医护人员,审判长告知被告人如果觉得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庭审,可以随时举手示意。 (新浪微博/图)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9月17日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起诉书指控,2013年7月20日,冀中星(男,33岁,山东省鄄城县人)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一旅客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冀中星被警方当场控制。

检方后以涉嫌爆炸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