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律师、学者三方谈医生被砍既要维权,也要反思

学者朱恒鹏认为,尽管在伤医杀医中医生认为自己是弱者,但在普通民众面前医生绝不是弱者。所有责任都归咎于患者,民众不会服气。几起影响比较大的刺医事件,行刺者大多出身贫寒,或家境普通。医生张强认为,对于弱势人群,医生从社会、经济、心理方面都要考量,制定适合个体的治疗方案。

责任编辑:苏永通 曹筠武 杨继斌 实习生 金幼文

医科新生在开学典礼上接受医德教育。不过扭曲的医患关系,已经不是简单的医德问题。医疗体制积弊下,医生和患者都是受害者。 (CFP/图)

“为了维稳压制声音,于医院失人心,对行业不利医生存留。事后的总结和反思也就不深刻。”

“没有媒体的自由发言、充分竞争,医患关系会更严重。”

“医疗资源配置集中在三甲医院,沟通的条件都没有。而医患之间恰恰最需要沟通的耐心和艺术。”

“要让医生对个人行为负责,放开医生自由执业,让收入和地位建立在服务质量上。”

在伤医案中医生是弱者,但在普通民众面前医生绝不是弱者。绝大多数平民百姓在医生面前都是毕恭毕敬的。所有责任都归咎于患者,民众不会服气。

受访人

张 强 自由执业医师

李惠娟 医事律师,中国医师协会 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委

朱恒鹏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医生与患者,原本最应相互依赖,何以信任瓦解,甚至水火不容?学者、医生和律师,从各自角度剖析他们眼中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学者朱恒鹏多年以来持续关注医改和医疗市场化议题;医生张强曾在公立医院从业20年,2012年成为第一批走出体制的自由执业医生;律师李惠娟从事医疗法律事务17年,代理了2012年发生的5起刺医事件中包括哈医大王浩案中的4起。

医患矛盾何以激化

南方周末:医患纠纷从什么时候开始增多,经过了怎样的发展过程?

李惠娟:就我个人的小样本观察,医疗案件接触最多是在2002年以后。这和当年出台两个重要的关于医疗纠纷的文件有直接关系:一个是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生在医疗纠纷中要证明自己无过;另一个是当年9月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这些文件的出台,改善了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的弱势地位,对社会公平、对医患对等是有进步的。但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举证责任倒置,直接导致医务人员为了不自证清白而进行过度医疗。这些问题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矛盾就慢慢泛化了。

我大概梳理了一下这11年来中国的医患矛盾发展的走向:

2002年开始,医患纠纷双方都对新的规则抱有希望,还是理性的多。案件数量多了,赔偿额也增加,但医打、医闹还比较少。且主要在民事范畴和行政范畴。法律基础还是存在的。

2005年后,性质开始恶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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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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