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公私协力才能推动劳动者维权

对新劳动合同法通过以来震荡全国的解雇潮,国家有心无力,民间有心有力却没有机会。此时,政府应该信赖来民间的自发力量,与社会力量分享工人有组织维权的空间,让马它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
    2008年元旦在即,在新劳动法实施前夕,一系列事件向人们显示,工人的处境和劳资关系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局。
    6月29日通过的新劳动合同法,是公权力试图保障工人权益的最新举措。然而刚一出台,便遭到资方的强力狙击。以华为事件为标志,解聘潮震荡全国。为遏制这一势头,各地劳动部门都出台措施严厉监管。其决心可见一斑,但效果并不理想。
    另一方面,民间维权组织日子难过。11月,深圳打工者中心连遭暴力冲击。当月20日,该中心负责人黄庆南更遭暴徒砍断左腿。12月中旬,“农民工司令”张全收在媒体浮出水面。他的劳务派遣公司以公司之名行集体谈判之实,开创了维权新模式。然而他也历尽艰辛,所以他质疑道:“我给一万多名农民工一个温暖的家,我有错吗,谁来保护我,谁来做我的靠山?”
    这些事实显示出工人维权的双重困境。第一重是公权力“替工人维权”的困境。劳动法通过确立外部规则来支援目前处于弱势的工人权利,这是出自善意,然而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从总体上看,工人目前能获得的救济还不够可靠。即便在劳工维权最发达的深圳,现有工会也被许多人讥为 “聋子的耳朵”。可它又拥有垄断地位。结果,工人的权利原则上被肯定,事实上被否定,劳动法的初衷大打折扣。
    第二重是民间劳工组织“为工人维权”的困境。早在1998年,打工者廖晓峰就创建了国内第一个从事劳工维权的非政府组织。但无法名正言顺地存在,只得挂着个体工商户的名头活动。2006年,深圳工人维权组织曾尝试联络人大代表争取向体制内发声,却未得到任何回应。不可复制的张全收模式则只是一种替代品,既透出劳动者诉求的强劲,又表现了无权者的尴尬与无奈。
    显然,国家有心无力,民间有心有力却没有机会。当面对解聘潮时,这一真相尤其刺目。要改变这个局面,政府就要信赖民间的自发力量,与社会力量分享工人有组织维权的空间,让它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政府所要做的只是依照宪法,协调好公权力与社会自发力量之间的关系。靠着公私两支力量的共同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将不再会是一句空话。今年下半年以来,深圳劳动部门和工会开始逐渐加强与民间劳工维权组织沟通,迈出了良性互动的第一步。真能如此,工人在权益受损时,就不会投靠黑社会或指望青天大老爷;而是找得到靠山和说理的办法。工人维权也就容易规范,逐步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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