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仿真气枪被判无期,一位妻子的十三年诉讼路 2010年,公安部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的工作规定,成为法官定罪量刑的“金标准”。但受访法律人士均表示,当时文件仅作为公安部内部文件下达,普通公众难以知晓。 新版枪标的核心草拟人曾公开表示,致伤和判刑是两码事,在量刑时应该根据具体案情,适当处理,不可量刑过重。 “‘历史时期’的案件是可以通过再审改判的。”事实上,亦有部分之前生效的仿真枪案的无期判决在两高批复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