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被判8年 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26日以抽逃注册资本金罪判处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有期徒刑3年,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处以8年有期徒刑。 “公路大王”已正式被捕 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涉嫌诈骗43亿元一案,由中纪委直接督办,浙江省内公路问题已经基本查实,主要为甬金高速绍兴段项目公司的低价转让与1.5亿元注册资本金抽逃导致1411余万元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