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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告那个网暴者:公安局发言人侮辱遇害者家属被判道歉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钱,喝带血流量而已” “抚州这不好那不好,你移民去美国当狗呀”。 带有侮辱、诽谤意味的言论发布者竟然是抚州市公安局新闻处处长、新闻发言人辛平,处理“曾春亮案”引发的舆情是他的职责。
    法治 2024-06-07 7评论
  • CBA外援发侮辱中国女性言论,福建男篮宣布不再续约
    新闻 2020-09-20 4评论
  • 北大教授孔庆东微博骂人被判赔偿200元
    5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微博上骂网友的孔庆东败诉,要求其向关凯元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元。近年微博骂战屡见不鲜。有法官表示,有的人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或言论侮辱、诽谤他人很可能会构成侵权。不过,微博侵权确认存在两大困难:取证难、侵权范围难估量。
    新闻 2013-05-14 42评论
  • 【观念沙龙】言论自由的一体两面 (从76242复制)
    如果有言论者无顾对方人格,肆意用语言甚至是人身侮辱的语言攻击对方,并声称这是他的言论自由;那么,不言而喻,这种自由就越过了它的边界。
    2012-05-25
  • 高一飞:应当废除对言论自由具有恫吓效应的法律
    废除对官员的侮辱罪、要求实际恶意是构成对公众人物诽谤罪的前提,这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可能确实会造成一些无法追究的损害,但是这是为了保护作为民主社会前提的言论自由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2007-12-18
  • 应当废除对言论自由具有恫吓效应的法律
    废除对官员的侮辱罪、要求实际恶意是构成对公众人物诽谤罪的前提,这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可能确实会造成一些无法追究的损害,但是这是为了保护作为民主社会前提的言论自由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观点 2007-12-18 9评论
  • 应当废除对言论自由具有恫吓效应的法律
    废除对官员的侮辱罪、要求实际恶意是构成对公众人物诽谤罪的前提,这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可能确实会造成一些无法追究的损害,但是这是为了保护作为民主社会前提的言论自由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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