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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惟规矩予人自由,依法管犬文明养犬
    徒法不足以自行,重要的是严格执法。公安机关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就应及时介入,对违法养犬的犬主依法处罚;缓解犬主与邻居之间的矛盾,把因不文明养犬带来的隐患消灭在第一时间。依法治犬管犬并非针对犬主,而是对犬主的赋权,“惟规矩予人自由”。
    方舟评论 2025-12-22 3评论
  • 不采取安全措施犬只禁入电梯:特殊空间当精细管理
    《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的“犬只管理”条款展现了“精细管理”(fine management)的立法精神:不管犬只是否有攻击性,又是否实际上咬伤他人,“收紧牵引带”“戴嘴套”都应该是犬主在电梯这一密闭空间里的应尽义务,违反者就应负起法律责任。犬主既然享受了养宠的便利与自由,也就应当承担管束宠物的责任义务,特别是在安全问题更加凸显的密闭公共空间里,这也是权责对等原则的体现。
    方舟评论 2025-12-01 10评论
  • 狂犬病病例数大幅反弹:依法管理是应对之道
    狂犬病病例数反弹再次给社会大众与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现阶段的依法养犬治犬工作仍然需要改进。除了主管部门严格执法、负起主体责任之外,还可考虑改进立法,以全国性法律约束养犬行为,加强对流浪犬的治理工作,为人创造安全安心的活动空间。
    方舟评论 2025-11-01 37评论
  • 违规饲养烈性犬将被治安处罚:饲养宠物应权责相符
    此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一点,那就是一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饲养烈性犬,不论是否已经造成伤人后果,均应追究其违法责任,对犬主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这次立法修订为规范文明养犬开了个好头,有助于警方依法处置违法养狗行为,保护公众生命财产。
    方舟评论 2025-07-04 7评论
  • 全国人大代表新甲旦真:让动物慈善公益组织更易登记
    新甲旦真在建议中写道,目前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由于没有合法的身份和场地,动辄被以各种理由逼迁,基层社区文明养犬倡导和流浪动物管理活动时常被孤立和排斥。
    社会 2025-03-10 1评论
  • 恶犬伤人事件屡发:应以行为犯的标准,严惩非法养犬行为丨快评
    如果等到犬只已伤人,再依照其伤害后果来惩治犬主的话恐怕就已经晚了,而且会造成“违法成本低”“执法软弱”的情况。原因在于,还没有一部全国性法律来确定非法养犬与不文明养犬的法律责任。然而,非法饲养禁养犬只或是养犬不拴绳的行为,其潜在的公共危害巨大,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当比照醉酒驾驶、高空抛物,以行为犯论处,如此方能增强威慑力。
    南周快评 2025-01-10 7评论
  • 代表委员热议宠物管理:养犬伤人负刑事责任,或可大大减少恶性事件 | 快评
    随着恶狗伤人事件多发,制定专门的刑法条文来应对也是可行的。这与“醉驾”“高空抛物”入罪的逻辑类似。
    南周快评 2024-03-09 6评论
  • 禁养犬只伤人,犬主必须承担责任:伤人者人也,非犬也 | 快评
    一些错误认知和由此形成的错误实践,应当借由更进一步的立法与执法实践予以纠正。对于如何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议题,也可以思考制定全国性法律的必要性。最高法的此次指导案例可以说开了个好头,也为后续的立法与执法立下了标杆:伤人者人也,非犬也。
    南周快评 2024-02-07 7评论
  •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千篇一绿 2024-02-05
  • “男子炫耀在市中心养烈性犬”:何人能如此横行猖狂?丨快评
    当事男子炫耀的“有权有势”,究竟是否属实?从当事男子的社媒内容来看,他活脱脱是一个非富即贵的阔少形象,配发的图片也暗示他有某种“背景”,是别人“惹不得”的存在。
    南周快评 2023-11-03 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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