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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遭遇史上最严“限高令”,最多46家寿险公司未失自主权
对分红险收益上限做出约束,相当于给不具备分红能力的保险公司戴上“紧箍”。 监管部门传递出三个信息:收益必须匹配能力;风险必须管控,严禁透支资本金支付红利;分类分级管理,优胜劣汰。 按新规,理论上有46家寿险公司可不受“限高令”限制,拥有较高的分红水平自主决定权。 “分红险,谜一样的存在”。这是消费者对分红险的普遍感觉。主要原因在于分红险不是独立账户运作,没有类似基金经理的“分红精算师”的监督,导致分红险透明度和公平性成为最大的问题。 -
历史上的那些国债,是如何被化解的?
最初的国债,本质是税收担保之债。 六种化债方式:组建特殊公司实施债转股、设立减债基金、债务分级偿还、央行认购或贷款、加征专项税,以及传统的低息续借。 -
分级基金套利窍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