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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非罪,不能“和稀泥”丨法眼
这种司法策略内含的“权衡”逻辑,是对形式规则的明显“超越”,既不可能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也难以实现真正的司法和谐,甚至还有酿成冤错案件的现实风险。 -
家庭成员“扩容”:意在惩治家暴,无关财产分配
并非所有婚前同居者都会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不论是牟林翰案还是马某某案,案例介绍中都提到双方有谈婚论嫁的准备。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国何:按照民法典,完成结婚登记才算是确立婚姻关系。 而刑法认定重婚罪的一般情形,是某人结婚后,又和另一人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反家庭暴法对“家庭成员”的界定,已超出民法典所规定的范畴。如果刑法对虐待罪犯罪主体的解释不作出更新,就会出现对受害者保护不足。 -
刑法学者刘仁文:建议将“罪犯”改称“服刑人员”
“如果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那么监狱罪犯的待遇就是刑事司法的良心。” 监狱法,除了包含服刑人员管理的实体与程序,还囊括监狱的组织管理。这决定了它既属于行政法,又具有刑事法的性质。 目前实践中确实存在把刑期较短的罪犯放在看守所执行的做法,但这未必科学 -
男子毒杀儿女案开庭,“离婚原因对量刑影响有限”
“婚姻中的女方过错,如果符合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可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但在杀子这种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中,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通常有限。” “男方虽被认定为应激障碍,但对杀害子女的性质和后果有清晰认知,仍能控制自身行为,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迷你恶势力”案重审,一成员被另案处理却未立案
原一审庭审中,辩护人曾申请被害人作为证人出庭,被一审法院拒绝。但二审法院曾通知6名被害人出庭。二审庭审笔录显示,6名被害人表示自己未被强迫。 与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同,恶势力没有具体的罪名,也没有单独的刑罚适用。那么,一旦被认定为恶势力,会对被告人产生何种影响? -
学历造假骗取升学就业,当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应严厉打击伪造学位证书,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法机关也有必要修改刑法,将伪造毕业证书也定为犯罪。如此可让伪造学历学位者受到严惩,而不只是撤销学历学位、收回应聘职位而已,可以进一步威慑心怀侥幸之人,捍卫社会诚信体系,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与学术声誉。 -
轮奸卖淫女案:未获核准的二审改判
从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选择较轻的刑期,比如法定刑3-10 年,可以从轻判3年,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而特殊减轻制度中减轻处罚,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俗称“降档量刑”。 刑法中这条旨在保留法官自由裁量空间的特殊减轻条款,在现实中却因重重因素制约成为“沉睡条款”。 -
上海高院院长贾宇:刑事司法理念还存在“跟不上”的问题
有句话叫“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但也有句话说“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所以法院工作必须既要讲公正,也要讲效率。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法院来说,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仅需要我们立足工作实际,构建起符合审判规律与案件特点的工作机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法院判决无法执行,相当于法律“白条”
虽然我国刑法已经规定了拒执罪,但是从全国法院的情况看,拒执罪判例少之又少。 如果追究恶意代持人的刑事责任,根据隐匿执行标的的大小给予实际刑罚,有助于大幅降低第三人恶意代持的情况。 拒执罪也有自诉案件,但当事人经常会遇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导致自诉案件立案难,追诉更难。 -
“指居”异化,最高检提出加强监督
2024年1至11月,检察机关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1万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627人。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召集了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和司法部的相关人员,对“指居”制度进行了专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