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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埋尸案”顶格判决: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一判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丨快评
邯郸埋尸案判决标志着中国司法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向“惩戒矫治并重”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立法、司法机关有必要一方面完善刑责年龄,威慑潜在的未成年人罪犯;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判了之或一放了之,要把专门矫治教育做好,教育与挽救未成年人罪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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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小才算“不懂事”?回顾世界各地法定刑责最低年龄排名丨有数
古今中外的法律,对年龄与刑责之间的关系都有所规定,但对入刑年龄的界限划定仍有较大差异。据儿童权利国际网络组织统计,目前法定刑责最低年龄在12岁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数量,和法定刑责最低年龄在12岁以下的一样多。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12 至 14 岁故意杀人等犯罪可负刑责。包括中国在内的34个国家和地区,将12岁划为入刑最低年龄。而在非洲的毛里求斯、大洋洲的密克罗尼西亚、欧洲的卢森堡,以及美洲的古巴和美国50个州大部分地区,0岁以上的儿童犯罪就有可能被判刑。 -
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事件:谈谈“恶意补足年龄原则” | 快评
本案中的肇事男童作案时思维缜密、手法狠辣,在案发前就有杀人计划,在案发时实施了欺骗与暴力,甚至不排除其“赶在12岁前杀人”的可能,其所具备的“恶意”已经不言而喻,理应为自身的行为承担责任。此案也是一个契机,值得法界思考借鉴“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立法震慑潜在的小恶魔们,让刑责年龄不再成为小恶魔预备犯罪之时的立足点,与实施犯罪之后的护身符。 -
防控未成年人犯罪,除了降低刑责年龄还能怎么办?
每当有低龄未成年人发生恶性触法和犯罪事件,往往会引发“继续降低刑责年龄”和“拿熊孩子没办法”的舆论声响。 但一味降低刑责年龄并不能达到特殊预防效果,关键还在于如何使未达刑事责任的触刑未成年人能够得到有效的矫治。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
山西大同涉性霸凌事件触目惊心:强制专门矫治应尽快落地丨快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但因为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责的未成年人,可以强制送专门学校的专门场所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故意杀人负刑责年龄下调,大连被害女童家属称看到希望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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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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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十大猜之五 | 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会降低吗?
我认为2019年不会立法修改刑事责任年龄。 在法学界,“修改刑责年龄”并未形成多数共识,尽管有一部分法律工作者确实提出应降低刑责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但持反对意见者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