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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开审 刘仕华反告公安局要求国家赔偿
五华警方的《收容教育决定书》显示,刘某某共被查获三次卖淫活动:2008年11月7日,嫖客赵某某,因警方的干预而没有成功;2008年12月7日,嫖客幸某某,刘某某被罚款1300元;2009年3月16日,嫖客王某某,此次也没嫖成功,警方误抓了刘某某的2个妹妹。 -
警方首度详解昆明“小学生卖淫案”
事发至今,昆明警方先后以新闻通报的形式五次向公众披露案情进展状况,然而鉴于案件中的种种蹊跷,公众的疑虑远未能消除。 -
“小学女生卖淫案”调查结果公布:刘仕华被刑拘,张安芬取保候审
刘仕华、张安芬(二人系同居关系,刘仕华曾因抢劫、盗窃罪判刑9年)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