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脸识别新规生效:坚守最小必要原则,保护个人的“颜面”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生物识别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规定“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实际上确立了“最小必要”的原则。而此次出台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则着力于解决这一技术滥用、泄露隐私与安全风险的问题。在立法与执法上有效落实,或可更好地保护大家的“这张颜面”。 -
不得强制刷脸!新规施行:人脸信息存储达10万人的,需备案
-
宿舍起火学生刷脸才能逃生:如此操作何以称大学?丨快评
严进+严出,除了给这些住在本宿舍的人施加了监控、增加了麻烦,有给学生增加了什么安全感吗?无非是给学校管理者增加了对学生的控制感。甚至,在遇到火情之后,学生都必须刷脸才能出楼,令学生们更长时间处于危险之中,不亦荒唐乎? 必须批评一下这个宿舍的学生,她们也有很大的问题。其问题在于,她们的服从性太高了,在火情发生、烟气弥漫、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还规规矩矩,一个个依次刷脸出楼,不敢越雷池一步。 -
取消强制刷脸,有效应对人脸识别滥用丨快评
刷脸认证保障公共安全的收益有限,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和敏感个人信息的风险却很大,一旦发生泄露事件,对个人权益带来的侵害和损失也是巨大的。为了追求“绝对安全”而牺牲公众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符合法益保护的比例原则。 -
宾馆不得强制“刷脸”,守护“人脸安全” 有了最小存储原则
2023年8月8日,国家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新规向社会征求意见。新规提出, 除非法定条件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不得保存人脸的原始材料。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了六千余件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如何确保国家机关进行采集人脸信息是严格限定在履行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范围内,可能还需要更多的细化规定。” -
AI诈骗正在全国爆发:技术进步为何总是骗子先用?
接下来出现在我们视频里的骗子,就更加底气十足了:看脸、听声音,实在不行给你刷个指纹、手掌认证,你还能不信么?就此,传统的交叉验证手段也面临失灵。那么人类只能退回10年前,凡事别用视频沟通,最好当面谈。 当然,这或许能重塑我们的社会关系。不知有多长时间,哪怕是最亲的朋友家人,都是一个微信电话了事。遇到问题,也是一键支付解决。而当人与人重归线下,见面的频次多了,或许那种久违的“熟人社会”感觉就回来了。 -
人脸识别滥用让人裸露透明:当通过立法有力保护“这张颜面”丨快评
在大学里,已是成年人的学生也有权向校方提出建议,尽量慎用乃至不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大学终究要服务社会,尽量向公众开放。在大学校园里大量使用乃至滥用“刷脸”门禁,等同于处处画地为牢,有违现代大学的理念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9日《南方周末》) -
状告开发商采集人脸信息案胜诉,避免成为“透明人”依然很难丨快评
同样是消费场景,机场与高铁站等敏感场所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正当性,就明显要比楼盘采集人脸要高得多;在“必须刷脸”的消费场景比如某些网络平台/支付平台,用户可以从人脸采集里分享平台方的收益,或是享受一定的便利(安全性另当别论),必要性也要高出“人脸信息成为商家免费产品”的那些场景;又或者在一些需要特别安全保障的场所,人脸识别甚至会是被采集者为了保障正常生活秩序的合法需求(比如私人住宅,高档酒店,机舱,驾驶室)。 -
不“刷脸”不能进楼,他起诉物业胜诉了
顾城是一个26岁的年轻人。在他看来,自己这场诉讼的价值在于,给那些在生活中遇到麻烦事的人做个示范,告诉他们,其实有机会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感觉身边的一些朋友对维权这件事的畏难情绪太重了。这的确和维权成本高有关,但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们自己对如何维权这件事不了解,就会害怕。” 刘晓春建议,对人脸识别的后续立法中,应当细分哪些领域可以使用,哪些领域不可以,对于不可使用的领域,要对存在什么样的风险进行具体测算。 -
女子“被刷脸”办卡 莫名背上贷款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