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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个案例,多个政府部门被立案调查背后:反垄断的硬骨头
自2022年3月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的专项行动,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公布63起行政性垄断案件。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已公布6起行政性垄断案件。 通报的行政性垄断案件主要集中在城管、医疗、教育、建筑等民生领域,这些领域行业监管特征明显,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可以直接进行资源配置。 反经济性垄断主要是技术问题,判断是否实质性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难度并不大。反垄断的硬骨头其实是行政性垄断。 -
反垄断,公益诉讼“等外”职能再拓展丨法眼
在美国,约有三分之二的反垄断案件是反垄断跟随诉讼。中国有据可查的反垄断跟随诉讼可能只有4件,而且基本上也以败诉告终。 确定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与目前反垄断民事诉讼存在较大局限性有很大关系,后者存在原告举证难、证明标准高、反垄断执法与司法不能有效衔接等问题。 (本文首发于2022年8月11日《南方周末》) -
市场监管总局:强化反垄断优化公平竞争 去年罚没金额235.86亿元
加强和改进平台、医药、公用事业、建材等民生发展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查处垄断案件176件,罚没金额235.86亿元。 -
反垄断法首修:“安全港”“停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会带来什么?
新增的“安全港”制度,即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相关市场份额低于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标准,原则上不予禁止。这可理解为豁免制度。 “停钟”制度给双方留出更为充分、灵活的时间。企业判断是否继续实施集中,执法机构也能节约执法资源。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针对行政性垄断,补充了事前审查,从源头减少违法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法规政策出台。 (本文首发于2021年10月28日《南方周末》) -
监管“组合拳”,挥向网络不正当竞争:恶意不兼容如何认定,兜底条款如何适用
司法解释对先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互联网专条”进行了大量解释,力求增强“互联网专条”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同样涉及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执法时,使用反垄断法的威慑力远远大于反不当竞争法。” (本文首发于2021年10月21日《南方周末》) -
反垄断十二年探路, 终于反到互联网
“自反垄断法生效以来,执法部门从未对腾讯、阿里巴巴、百度、携程、滴滴、京东、美团等VIE架构国内互联网巨头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公开批准,或因未事先申报而执行处罚”。 对互联网企业执法较少,与政府对互联网产业长期采取“审慎包容”的监管原则有关。 反垄断机构合并后,人数编制缩减至45人。欧盟和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是两千多人。“中国的反垄断执法部门,一个人干五个人的活。” (本文首发于2020年11月19日《南方周末》) -
谷歌公司再遭反垄断起诉,美国政府被指执法“政治化”
尽管美国两党在许多方面都意见不合,但都为互联网巨头的“超级力量”头痛不已。不论是民主党人还是共和党人,都在公开场合不止一次地批评过科技公司。但在美国司法部内,党派之间的分歧已然现形。 -
数字表情(20140911)
反垄断风暴依然还在继续,打击面还在扩大。2014年9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三家水泥企业因实施价格垄断共被罚款1.1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首次对水泥行业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发改委已先后对液晶面板、奶粉、黄金、白酒、汽车等行业挥起反垄断大棒。 -
发改委动刀水泥业,冀东等三巨头串谋垄断被罚1.14亿
9月9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消息,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和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因协商约定水泥价格,实施价格垄断,被处以总额1.1439亿元的罚款。这是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首次对水泥行业开出的罚单。 -
风暴中的中国反垄断执法
发改委反垄断局:解聘张昕竹主要因为其涉及该部门正在调查中的高通事件,与“为外企说话”无关。自2013年开始,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掀起密集的调查,多家外企被严厉处罚最受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选择性执法”的隐忧,与政府专家的操守,在张昕竹事件中尖锐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