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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救人被质疑“没资格”:别让苛责阻拦见义勇为
“行医资格”与“事后责任”不应该成为拦阻见义勇为的障碍。否则的话,由此产生的负外部性会被进一步放大,让本可以获救的生命失去生存机会,滋长庸懦、市侩的价值观。这起事件显示,社会需要鼓励见义勇为的价值观,表彰正直、勇敢的美德,这就需要立法与司法实践去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好人条款”,让正向的价值观照拂社会大众。 -
“摘瓜不是偷瓜”这理值得商榷
当下,在警方执法,甚至是在法检部门的司法过程中,有时存在一种“弱者有理”的现象,这样的案例多了,必然使社会的善良风俗受到破坏,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人们不敢挺身而出维护合法利益。 -
起名字惊动最高法!给女儿取名“北雁云依”被拒上户口,父母败诉!
“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反之,如果任由公民仅凭个人意愿喜好,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则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