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城乡合建房领证,宅基地改革试点再进一步 作为农民的住所,宅基地问题历来被十分谨慎地对待。宅基地从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立”,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从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到可以在全县农民之间转让,从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宅基地建房,到城乡合作建房,并给合作建房发证,农民宅基地的权利逐渐增加,也更加清晰,农民的宅基地有望变成真正的财产,实现其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