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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和培训机构成性侵儿童案件高发场所
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4.1万人次。 “(城市)曝光的更多,是因为对城市孩子我们的监护能力和社会媒体司法能够介入的程度都更高,而农村因为留守儿童居多,监护缺失,他们即便受到性侵,很可能不会被发现,所以会持续更多年。” -
全国人大代表阮祥燕:因放化疗,每年至少百万女性失去生育力
保守推算,每年因放化疗导致至少100万女童和育龄女性卵巢功能提前衰退,丧失生育能力。 对于男性生育力的保护,成年男性可以冻存精子,但男童冻存睾丸的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还不成熟。 -
女童被陌生人带入飞机厕所“立规矩”:如此“教育”细思恐极丨快评
一个一岁多的女童在交通工具上被陌生人带走“立规矩”“教育”,本身就是一幕荒诞剧。事件之余的问题是,儿童权益保护为何在公共空间节节败退?一个文明社会,保护儿童权益应是基本共识。婴幼儿在任何一种交通工具上的哭闹都应当得到宽容、保护与引导,而不是在“厌童”乃至“仇童”的氛围中变成了美其名曰的“带走立规矩是做了件好事”。 -
“隔空猥亵”等网络性侵儿童案例呈多发态势
据“女童保护”团队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2023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例中,通过网络实施的有197起。 2023年,在202起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中,有141起是熟人作案,占比超过八成。 -
女子当街殴打一岁女儿:必须旗帜鲜明保护儿童权益 | 快评
当事女子已经涉嫌多项违法犯罪,公权力应尽快介入,深入调查事件全貌,及早向社会公布真相,追究当事女子的法律责任,防止受害女童被继续虐待,保护儿童权益。 -
新司法解释重锤强奸、猥亵儿童,还应推进女童男童平等保护丨快评
这些问题,从男女权利平等的视角出发,即可迎刃而解:男女都可能施行强奸,也都可能被强奸。男女都可能施行强制猥亵或侮辱,也可能被强制猥亵或侮辱。男女都可能施行性骚扰,都可能被施行性骚扰。 -
快评 | 强奸四岁幼女罪犯被判死刑,凸显司法对女童的保护
全国司法部门应该向哈尔滨学习,对于性侵幼女案件,在确保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让罪犯依法得到法律的严惩。 -
我们的文化依旧“谈性色变”——性侵儿童犯罪中的五个问题
2020年5月18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与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其中显示: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受害人仅4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表示,性侵害案件隐案比为1∶7,这意味着一起性侵儿童新闻曝光,或许七起案件已然发生。 -
学校门口被摸胸及时报告,小学女生的反应值得赞赏
十多岁的女童在被摸胸后知道这是严重的侵犯行为,会很快报告老师和家长,其自我保护意识之强,令人赞赏。这是儿童防性侵教育的成功。 -
向着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方向前进
各国政府必须保证从源头杜绝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若暴力真的不幸发生,也要保证能采取适当和快捷应对措施,包括有效司法保护。这需要公民社会组织和全球妇女运动的积极努力,不断提醒政府和国际组织,告诫他们仅有言辞和寥寥可数的行动是远远不够的。